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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412 文  号 永政干发〔2022〕18号 生成日期 2022-10-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吴旭刚等同志 职务任(聘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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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关于吴旭刚等同志职务任(聘任)免的通知》(永党干字〔2022〕98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旭刚兼任永宁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方飞岩挂任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期一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丁心聘任永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防汛抗旱协调服务中心)大队长(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1年10月15日起计算),机构更名前试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马培瑶永宁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机构改革,免去兼任职务);

免去金铸永宁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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