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关于张永清委员提出在三沙源项目区安装道路交通信号灯和交通监控设备提案的办理情况。该提案由公安局承办。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实地摸排调研,根据三沙源项目区实际情况制定规划,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将分期安装三沙源内部道路信号灯及电子监控设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索 引 号 | 640121-100/2019-00012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08 |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公安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