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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0100998767/2025-00049
  • 永政办发〔2025〕22号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有效
  • 2025年03月19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永政办发〔2025〕22号
时间:2025年03月19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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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第一批)》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第一批)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供应计划、地方财力状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永宁县辖区所有拟收储、拟征收报批及拟入库的土地。

三、拟储备土地情况

本年度第一批拟储备土地43宗,面积总计2888.58亩,具体分类如下:

(一)商住用地6宗(8.070701公顷,约合121.06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望远镇双庆路以北、宁夏置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以南,面积0.5067公顷,约合7.6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胜利乡金沙渠,面积0.1公顷,约合1.5亩。

地块3:该宗地位于望远镇良田路以东、桑园沟以北、宁夏绿悦乐明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南东侧、桑园沟北侧,面积1.689602公顷,约合25.34亩。

地块4:该宗地位于望远镇民生逸兰汐七期项目以东、规划路以北、双龙路以南、庆年路以西,面积3.065232公顷,约合45.98亩。

地块5:该宗地位于望远镇双庆路以南、银子湖以西、望通路以北、宁夏勇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以东,面积1.8773公顷,约合28.16亩。

地块6:该宗地位于杨和镇利民路以南、杨和街以东、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以西、水电局家属院以北,面积0.831867公顷,约合12.48亩。

(二)工业用地11宗(38.409391公顷,约合576.14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创业路以西、金源路以南、唐徕渠以东,面积0.6167公顷,约合9.25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望远镇长湖村,面积2.6214公顷,约合39.32亩。

地块3:该宗地位于闽宁产业园二期,面积3.4827公顷,约合52.24亩。

地块4:该宗地位于闽宁产业园二期,面积3.44公顷,约合51.6亩。

地块5:该宗地位于闽宁产业园二期,面积4.9991公顷,约合74.99亩。

地块6:该宗地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福银路以北、园区主干道路以南、闽宁大道以东,面积2.8933公顷,约合43.4亩。

地块7:该宗地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福银路以北、园区主干道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面积6.276公顷,约合94.14亩,供地方式为挂牌。

地块8:该宗地位于闽宁产业园一期,面积0.87公顷,约合13.05亩。

地块9:该宗地位于闽宁产业园二期,面积6.2347公顷,约合93.52亩。

地块10:该宗地位于望远镇长湖村,永二干沟以东、耕地以北、耕地以西、农路以南,面积5.32438公顷,约合79.87亩。

地块11:该宗地位于李俊镇空地以北、李银路以西、李俊汽车站以东、规划路以南,面积1.651111公顷,约合24.77亩。

(三)商服用地3宗(27.745492公顷,约合416.18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望远镇进藏高速以东、望滨路北侧,面积24.4667公顷,约合367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李俊镇许黄路以北、李银路以西、李俊汽车站以东、空地以南,面积0.512092公顷,约合7.68亩。

地块3:该宗地位于闽宁镇201省道西侧、新镇区北侧,面积2.7667公顷,约合41.5亩。

(四)文旅用地1宗(13.3333公顷,约200亩)

该宗地位于贺兰山东麓,面积13.3333公顷,约合200亩。

(五)交通用地1宗(5.6公顷,约84亩)

该宗地位于胜利乡,面积5.6公顷,约合84亩。

(六)村镇道路用地1宗(0.711363公顷,约10.67亩)

该宗地位于李俊镇,面积0.711363公顷,约合10.67亩。

(七)公路用地1宗(5.4338公顷,约81.51亩)

该宗地位于望远镇,面积5.4338公顷,约合81.51亩。

(八)水工用地2宗(62.2319公顷,约合933.48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闽宁镇贺兰山东麓,面积60公顷,约合900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闽宁新镇区内,面积2.2319公顷,约合33.48亩。

(九)公用设施用地5宗(5.9549公顷,约合89.32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黄羊滩农场,面积0.4912公顷,约合7.37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闽宁镇贺兰山东麓,面积0.6667公顷,约合10亩。

地块3:该宗地位于闽宁镇贺兰山东麓,面积0.2614公顷,约合3.92亩。

地块4:该宗地位于闽宁镇贺兰山东麓,面积1.5269公顷,约合22.9亩。

地块5:该宗地位于胜利乡银川市公交停保场西侧,面积3.0087公顷,约合45.13亩。

(十)公园与绿地4宗(16.5441公顷,约合248.16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闽宁新镇区内,面积1.442公顷,约合21.63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闽宁新镇区内,面积2.6414公顷,约合39.62亩。

地块3:该宗地位于闽宁新镇区内,面积1.4521公顷,约合21.78亩。

地块4:该宗地位于望远镇政台村东侧、惠农渠西侧,面积11.0086公顷,约合165.13亩。

(十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宗(3.652537公顷,约合54.78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闽宁镇新镇区吉宁路以南、富强北街以西、宁夏贺兰红酒庄有限公司以东、南华路以北,面积1.152537公顷,约合17.29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闽宁镇新镇区,面积2.5公顷,约合37.5亩。

(十二)公用设施用地6宗(4.88公顷,约合73.28亩)

地块1:该宗地位于望远工业园区内部道路以北、永清路以南、望远大道以西、空地以东,面积0.9071公顷,约合13.61亩。

地块2:该宗地位于望远工业园区空地以北、永清路以南、望远大道以西、空地以东,面积0.008公顷,约合0.12亩。

地块3:该宗地位于闽宁新镇区内,面积0.05公顷,约合0.75亩。

地块4:该宗地位于闽宁镇园艺村,面积0.4公顷,约合6亩。

地块5:该宗地位于县城四中用地范围内,面积0.0197公顷,约合0.3亩。

地块6:该宗地位于闽宁镇武河村、黄羊滩农场,面积3.5公顷,约合52.5亩。

四、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和管护方式

储备土地供应前对拟储备土地实施收储管护,不进行前期开发,以管理管护为重点,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同时开展储备土地渣土、垃圾等附着物清理和覆盖工作。对部分可临时利用土地,委托公开招标租赁。

五、储备土地供应方式

储备土地供应按永宁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六、土地储备资金需求

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储备的需要以及预算安排,及时下达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资金”要求,县财政应按权责足额保障土地储备资金,经预算永宁县2025年储备土地需资金17331.48万元(仅估算土地征收成本,每亩征地成本按6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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