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办)文件

  • 000014349116401210100998767/2025-00265
  • 永政办发〔2025〕73号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5年08月22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永政办发〔2025〕73号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副县长王敏敏负责公安、信访、司法(社区矫正)、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信访局、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县委社会工作部、法院、检察院、李俊镇。

县长及其他副县长工作分工继续按照永政办发〔2025〕34号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运转,各相关副县长AB岗工作制暂作调整。王敏敏、徐军互为AB岗。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