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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各市、县(区)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宁农<种>发〔2026〕1号)要求,为确保小麦、轮作大豆和油料等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在全县范围内种植小麦5.6万亩,轮作大豆0.9万亩和油料0.3万亩。
二、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
承担单种小麦、轮作大豆和轮作油料的实际生产者。
(二)补贴标准
1.单种小麦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
2.轮作大豆(单种大豆、小麦套种大豆和麦后复种大豆)补贴标准为每亩350元。
3.轮作油料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
(三)补贴资金来源
中央、自治区、银川市轮作休耕项目等资金,自治区产粮大县奖励补贴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推动项目实施。各乡镇要按照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任务分配明细,明确任务内容、任务区域等,将实施任务科学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并与承担任务的种植主体签订协议书。
(二)组织项目验收。各项任务完成后,乡镇对本辖区内承担任务的种植主体的种植情况进行自验,并将自验情况提交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实地核验,并对核验情况进行公示。未严格按照自治区推荐种植模式种植的,将不予以核验。
(三)兑付补贴资金。在面积核验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面积足额兑付补贴资金。对于存在土地流转纠纷,申报对象有伪造材料、提供虚假合同或协议、骗取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申报对象提供虚假申报、佐证材料,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开展绩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对轮作休耕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包括不同轮作模式产量、成本、效益分析,节肥、节药、节水等技术节本增效分析。
四、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措施、压茬推进,做好技术指导,广泛宣传政策内容,确保目标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各乡镇要坚决扛起粮食生产任务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过程建档立案,及时报送任务完成和资金兑付情况。
附件:1.永宁县2026年各乡镇耕地轮作休耕和油料任务分配表
2.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技术指导服务专家组
3.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种植情况核验表
4.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1
永宁县2026年各乡镇耕地轮作休耕和油料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亩
乡镇 | 小麦种植 面积 | 轮作大豆种植 面积 | 轮作油料种植面积 | 备注 |
合 计 | 5.60 | 0.90 | 0.30 | |
李俊镇 | 1.84 | 0.28 | 0.11 | |
望洪镇 | 1.84 | 0.28 | 0.11 | |
杨和镇 | 0.64 | 0.10 | 0.03 | |
胜利乡 | 0.64 | 0.10 | 0.03 | |
望远镇 | 0.64 | 0.10 | 0.02 | |
闽宁镇 | 0.00 | 0.04 | 0 |
备注:轮作大豆主要包括单种大豆、小麦套种大豆和麦后复种大豆。
附件2
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技术指导服务专家组
组 长:王晓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永亮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陈 银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正高级农机工程师
成 员:王勇李俊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程苏婷 望洪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秦 军 胜利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石艳玲 杨和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亮望远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丁成民 闽宁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生明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研究员
刘佩龙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工程师
杨自建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黄继斌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杨旭峰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马 荣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附件3
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种植情况核验表
(小麦/轮作大豆/轮作油料)
核验时间:2026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地块位置 | 农户信息 | 种植面积 | 核验 面积 | 农户签字 | |||
乡 镇 | 行政村 | 队 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
核验人 员签字 | 行 政 村 | |||||||
乡 镇 | ||||||||
县级核验人员 | ||||||||
附件4
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完善考核方案,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遵循乡镇自验、县级抽验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确保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顺利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考核内容
(一)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实施前有方案、实施中有监督检查、完成后有总结验收的管理要求,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总结验收等方面。
(二)任务指标落实及完成情况。按照《永宁县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具体做好轮作休耕等工作,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
(三)效果评价情况。实施后,各乡镇要做好轮作休耕效果调查及农户满意度调查,为实施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四、考核方式
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自查自验和绩效自评结果,形成全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五、考核结果
将考核结果作为2026年度各项考核内容依据。
附表: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绩效管理体系评分表
附表
永宁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绩效管理体系评分表
项目名称 | 耕地轮作休耕项目 | ||||||
项目年度目标 | 种植小麦5.6万亩,轮作大豆0.9万亩和油料0.3万亩,稳定粮食产能,促进大豆油料扩面增产。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目标值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自评 得分 |
项目 管理(30分) | 组织 管理 (5分) | 组织实施(5分) | 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做好技术指导 | 是 | 5分 | 及时组织实施,做好技术指导得5分,没有不得分 | |
项目 实施 管理 (15分) | 实施方案(5分) |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方案并及时报送备案 | 是 | 5分 | 实施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清单、进度安排、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完整、及时报送得5分,不完整酌情扣分。 | ||
档案管理(5分) | 项目档案完整、项目资金使用分类记账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人员 | 是 | 5分 | 档案完整、清晰得5分。档案不完整或资金分类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没有建立项目管理档案或资金分类账目的不得分。 | |||
总结验收(5分) | 总结数据充实且完整,及时组织自验并上报总结 | 是 | 5分 | 及时组织总结验收并上报总结得满分,未组织自验扣1分,少一项总结扣1分,扣完为止。 | |||
资金 管理 (10分) | 资金使用(5分) | 资金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用途支付 | 是 | 5分 | 符合项目管理支付得5分,不按用途支付的不得分,其他支付问题酌情扣分。 | ||
资金支付(5分) |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支付 | 100% | 5分 | 资金按期支付,得5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项目 绩效(70分) | 产出 指标 (30分) | 数量指标 (15分) | 种植小麦5.6万亩,示范轮作大豆0.9万亩和油料0.3万亩。 | 6.8万亩 | 15分 | 满分15分,未完成任务依下达任务比例扣分。 | |
质量指标 (5分) | 符合种植模式 | 符合 | 5分 | 符合种植模式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时效指标 (5分) |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 | 是 | 5分 | 及时发放补贴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成本指标 (5分) | 按照补贴标准发放 | 是 | 5分 | 按照补贴标准发放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10分) | 稳定种植户收益 | 是 | 10分 | 稳定得10分,其它酌情扣分。 | ||
社会效益 (10分)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10分 | 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得10分,其它酌情扣分。 | |||
可持续 效益 (10分) | 粮油供给水平 | 稳定 | 10分 | 土壤理化性质得到改善得10分,其它酌情扣分。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10分) | 农民或新型经营主体对政策满意度 | ≥85% | 10分 | 满意度≥85%得10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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