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启用“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1枚,印章直径为4.2厘米。
特此通知。
启用印模 启用印模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 号 | 永政办综字〔2020〕10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19 | 索引号 | 640121-100/2020-00077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政府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