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永政办发〔2022〕46号 生成日期 2022-05-06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15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永政发〔2021〕49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

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永宁县望远区域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底前

2

滨河大道罩面工程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底前

3

永宁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底前

4

永宁县望远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底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