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2022年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要求,顺应群众刚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高品质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同时增强房地产企业投资发展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金秋购房促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金秋购房,置业永宁。
二、活动策划
主办单位:永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加单位:全县各相关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
四、惠企惠民政策
(一)给予参与促销企业信用分加分鼓励。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相关规定,对积极参加购房促销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企业信用分50分加分奖励。
(二)缩减办事流程。在促销活动期间,县住建局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缩减办事流程,促进交易进度。
(三)发放政府购房补贴。对在9月22日—10月31日期间认购永宁县新建在售商品住宅,并在9月22日-10月31日将首付款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附进账凭证),在11月1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前200名购房者,给予每套5000元的购房补贴。
五、组织保障
为全面做好2022年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成立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学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许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唐英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学荣 县委网信办主任
沈学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和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购房促销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承办购房促销活动,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加,落实企业诚信加分、缩减办事流程等惠企惠民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氛围营造,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加大宣传,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县委网信办:负责活动期间网络舆情防控。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制作宣传片,做好购房促销活动前期、中期、后期全程宣传报道。
县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消费环境安全有序,打击寻衅滋事等各类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期间宣传费用、购房补贴等资金筹措,保障各项活动经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