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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3〕13号 生成日期 2023-02-14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100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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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永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扩大内需、扩大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聚力打好“消费恢复翻身仗”,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永宁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3年,通过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趋完善,商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升级,消费投资引导精准有效,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落实自治区“10+3”行动计划,着力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倡导绿色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不断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一)促进消费提速增效。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媒体助力、全民乐享”原则,围绕旅游旺季、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举办旅游节、文化节、音乐节、采摘节、农民丰收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购物节会,支持推出景区门票减免、酒店民宿折扣、文旅产品优惠等消费惠民活动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体验需求。创新开展“消费促进月”“夜绽生活节”“直播电商季”等促销活动。鼓励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资金发放消费券、惠民券,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满减、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积极举办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构建多部门联动、政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供销社、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壮大商贸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通过各种经营方式,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对年内首次入规上限企业(单位),在争取到资金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强化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对新引进的区外商贸流通(批零住餐)、健康养老、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在县域内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并纳入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进行统计的,在争取到资金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投资者当年完成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和商业综合体),经认定,在争取到资金后一次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1%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商投局、民政局、教体局、文旅局、卫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品质商业升级。积极培育消费市场,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改造步伐,支持商业综合体江山阅实施运营,引领和聚集县内外消费。继续建设新谷南桥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园、望远镇商贸中心、闽宁镇商贸中心3个特色商贸集聚区,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增量。实施智慧化商圈建设,大型商圈(新天地商业综合体)进行智慧化、数字化装修建设,突出打造永宁县区域性消费中心。支持建设永宁县文旅夜市、望远镇观光夜市2个特色旅游休闲集聚区,打造城市消费市场。实施智慧化景区建设,个别旅游景区进行智慧化、数字化改造,突出打造永宁县区域性消费。提升夜间经济消费品质,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供给。建立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支持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连锁经营企业入乡进村,推动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升级或新建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个、乡镇商贸中心3个,年均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15个。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供销社、财政局、各乡镇(街道)、邮政永宁分公司

(四)完善物流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全区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园区和节点建设,推进物流服务拓展延伸,充分利用县域物流资源优势,通过通道连接、信息对接、政策对接,实质提升现代物流服务对外辐射能力。围绕打造银川都市圈商贸物流枢纽、城市生鲜冷链物流枢纽目标,通过扩大产业规模,完善设施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下降综合成本,提高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健全快捷、绿色、高效、集约的网络体系,力争打造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城市配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等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培育全国知名物流企业2-3家,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到4家。力争到2023年全县社会物流总额增长6%以上,物流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配合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供销社,邮政永宁分公司

(五)实施品牌消费拉动。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企业举办创新商业发展论坛,鼓励引进知名品牌和优质企业,吸引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县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丰富中高端商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引导消费外溢回流。积极争取区市政策资金,对每引进一家零售业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综合体给予20万元奖励。持续实施“宁夏老字号”培育工程。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宁夏消费品牌评选活动,在争取到资金后,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扩展永宁产品外销渠道,争取区市商务部门资金支持,大力推动外销窗口建设。开展“数商兴农”专项活动,提升永宁名优商品知名度,扩大特色产品销售。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宁货出塞”专项行动,让永宁优质商品卖上好价钱。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扩大服务消费效能。扩大养老托育、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激发服务消费活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增加普惠托育供给,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打造康养服务品牌,拓展新兴消费领域,鼓励建设休闲康养小镇。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统筹资金发放体育消费券,引导居民积极参加体育运动。支持建设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实施重点移民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暨城乡体育“康乐角”工程,逐步补齐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旅融合等消费业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马拉松、自行车、登山等各类体育旅游活动及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对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预留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业。发挥工会经费作用,支持工会通过发放“惠工消费券”等方式,购买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文旅局、教体局、财政局,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七)提振大宗消费信心。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政策,稳住汽车消费,积极争取区市购车补贴资金,支持对购买推广车型的燃油乘用车最高给予3000元/辆补贴,新能源乘用车最高给予4000元/辆补贴。利用好“房·车博览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会展平台,适度调节补贴力度,落实国家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充电桩进居民小区工作,鼓励建设充电桩集中电源点,对充换电设施运营给予支持。推动绿色家电家居消费,按照自治区政策,实施绿色节能家电阶段性补贴政策,支持对购买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产品按照实际售价最高给予8%的财政补贴。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下乡巡展活动。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八)激发餐饮消费潜力。提升永宁地域菜知名度、美

誉度和影响力,持续开展文化旅游促消费系列活动,加强地方特色美食菜系挖掘,全方位展示永宁的风土人情和特色餐饮。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短视频、微纪录片等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永宁县域名菜、名小吃并策划实施主题活动、主题栏目进行主题推广。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浪宁夏·寻味道”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宣传美食文化,促进餐饮消费。探索“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鼓励餐饮企业打造预制菜本土品牌。对外重点推广牛羊肉、枸杞、凉皮等为主要特色的经典地方菜和小吃,提升宁夏地域辨识度,促进餐饮业回暖增长,推动餐饮业繁荣发展。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财政局、融媒体中心

(九)打造会展消费枢纽。协助办好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举办永宁县第二届葡萄酒文化艺术节,通过葡萄酒采风踩线、文化摄影作品展、文旅欢乐跑等文旅品牌活动,提高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消费带动效应。配合区市做好中阿博览会、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肉类产业博览会等展会,支持鼓励专业会展企业打造具有永宁特色和标志的会展博览品牌。积极争取区市政策资金,支持重点会展博览场馆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提质升级项目,在争取到资金后,每个场馆每年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在争取到资金后,对引进(申办)500人以上的会议(论坛)或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等活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落户我县的知名会展博览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举办2万平方米以上品牌会展博览项目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推广智慧生活服务。开展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数字化水平,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丰富数字消费场景。加大“线上引流+实体消费”和“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供给,深入发展医疗、教育、体育等便捷化线上生活服务应用,推动在线文娱、智慧旅游、共享出行等领域数智化升级。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模式,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在线文娱、智慧旅游等领域智能化升级,促进文旅商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发展远程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促进互联网医疗市场规范发展。深化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推动发展无接触式服务、即时零售、社区团购等,提升末端配送精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教体局、文旅局、民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财政局

(十一)开展住房改善行动。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简化预售资金使用程序,保障企业对非重点资金的灵活使用权,推行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顺应群众刚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高质量品质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开展购房促销活动。利用现行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购买住房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个人购买住房需求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推动社会力量出资参与。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探索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人民银行永宁支行

(十二)实施引客入宁行动。鼓励文旅企业依托各类文化资源、非遗资源,积极研发有鲜明地域特色、文化属性、时代属性的文化创意产品,实现优秀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扎实做好“两晒一促”大型文旅推介活动。推动永宁县全域旅游发展,组织A级旅游景区开展联合宣传推广活动,实施联票制、门票减免,对自愿参加门票减免活动的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定补贴。针对县内A级旅游景区、文化演艺、乡村旅游示范点、非遗和旅游商品等,利用OTA平台向社会发放旅游消费券,激发永宁县文旅消费增量,推进旅游消费全面复苏。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

(十三)实施稳岗增收行动。继续加大稳工稳岗力度,做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夯实居民就业增收基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技能宁夏”行动,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工资性收入。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价位信息,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职工收入合理增长。大力发展富民产业,支持创业创新,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升居民经营性收入水平。加强金融理财知识宣传普及,鼓励居民合理参与储蓄、理财、基金等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城乡低保对象扩围政策,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积极改善城乡居民收入预期。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发改局、商投局、文旅局、市监局、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银行永宁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切实保障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世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立军  县商投局局长

成  员:陈国宝  县发改局局长

        孙伟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社局局长

        吕春乐  县教体局局长

        王  军  县民政局局长

        许  波  县住建局局长

        马小英  县文旅局局长

        杨志星  县卫健局局长

        李岳峰  县市监局局长

        王学斌  县科技局局长

        王红新  县医保局局长

        刘文荣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局长

        沈学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海宁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王文勇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新宁  县供销社主任

        撒奋勇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部副部长

        何  乐  李俊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统  杨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龑  胜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钊  望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玉强  中国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行长  

        苏  伟  中国邮政集团永宁县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投局,由杨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各乡镇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政策措施,强化财政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财政资金,落实兑现现行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打造消费中、改造提升商圈、引进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夜间经济、提振大宗消费、举办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批零住餐等行业融资支持,根据企业特点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已出台的消费促进、政策奖补、减税降费、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协同配合。

(三)协调部门联动,优化消费环境。建立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高效率处理消费投诉,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提升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引导市场经营者自觉自律,规范经营。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宣传,要求各部门密切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手机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及乡镇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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