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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3〕62号 生成日期 2023-07-07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30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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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穷尽燃气安全隐患,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23〕5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集中对全县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限要求

从即日起到2023年7月31日,由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完成一次对全县燃气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用户和液化石油气用户)的免费入户安全检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乡镇(街道)、园区应遵照能快则快的原则,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入户安检任务;燃气用户数量较大的乡镇(街道),最迟在本《通知》下发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入户安检任务。

二、入户检查内容

入户安全检查要做到“十必查”:

1.是否存在燃气泄漏的隐患;

2.是否存在双气源;

3.燃气金属波纹管、燃气泄漏报警器、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三件套”安装情况;

4.灶、管、阀是否为合格产品;

5.灶、管、阀是否超过安全使用期限;

6.是否存在连接软管不符合使用规范的情况;

7.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的情况;

8.燃气使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9.燃烧器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

10.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二维码,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入户检查要求

入户安全检查要做到“五必须”:

1.必须有专业人员参加入户检查;

2.必须携带专业设备检查漏气等隐患;

3.必须逐一入户检查,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4.必须落实“一户一表”,实事求是填写,严禁造假;

5.必须落实“三签字”制度,即检查人员、燃气用户、村(社区、园区)工作人员或网格员都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村(社区、园区)工作人员签字仅证明实际入户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协调调度工作,成立永宁县开展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学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汪世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屠建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沙  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淑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凯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望远镇党委书记

成  员:张泉柳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许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司升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岳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沈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何  乐  李俊镇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镇长

        吴  统  杨和镇镇长

        张  龑  胜利乡乡长

        杨  钊  望远镇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镇长

        陈小艳  团结西路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许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配燃气企业专家、乡镇(街道)、园区力量,分组分区进行检查,并做好业务指导、数据统计等工作。

各检查组由属地乡镇(街道)、园区负责组建,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协商分组,按照网格化管理推进。每个小组检查时要统筹天然气、液化气和非法用气户分类推进,人员由燃气公司专业人员、公安民警1人、市监局工作人员1人和村(社区、园区)工作人员1-2人构成。

成立督查工作组,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泉柳兼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抽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立即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各自实际,科学有效整合专业队伍、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发放《致全县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配合,有效组织居民,保障检查人员能够及时入户,切实提升工作效率。要切实压实属地、企业、用户各方责任,确保入户检查工作质量,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查任务。

2.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配齐专业设备,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信息向县燃气办报备,并向辖区乡镇(街道)、园区通报),切实做好本次入户免费安全检查工作。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3.燃气用户必须履行配合检查的义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或拒不整改入户检查中指出的应由其负责整改安全隐患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燃气企业可视情对其停止供气。

4.各乡镇(街道)、园区在检查工作中,要坚持系统观念,既要起底式、地毯式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又要落实边查边改的要求,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建立台账,积极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结合入户检查,对用户开展一次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把安全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压实到基本社会单元。

5.各乡镇(街道)、园区在入户检查工作中,要结合前期专项行动“回头看”,切实推进前期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入户检查表“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工作“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对失查、漏查、造假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执法“宽松软虚”。

6.县卫健、教体、交通、文旅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含下属单位)的燃气安全排查检查,各机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燃气安全排查整改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园区按日统计辖区的入户安检情况,次日9:00前将前一日的数据统计表报县住建局汇总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县住建局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每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交流工作经验,每周至少通报一次全县入户安检的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马芸芸  17395061260


附件:1.管道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表

      2.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3.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数据统计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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