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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县城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村镇建设工作;城乡物业管理及燃气管理工作;房地产的管理及县城拆迁等工作。
单位现有行政编制16名,其中公务员14人,机关后勤人员2名,在职人数16人;事业编制30人(含自收自支人员7人),在职人数30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人员3人。
一、 收入预算说明
全年收入预算为4977305.57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1、2015年人员支出为1925875.2元。其中基本工资1733472.0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36.15;行政单位医疗166367.03元;
2、2015年公用支出242200元。其中综合办公经费115200元;交通费120000元;离退休公用支出7000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79230.37元。其中退休费456686.88元;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184003.49元;独生子女及妇女卫生费6300元;离退休个人取暖费32240元。
4、2015年我局争取业务经费2130000元:其中,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300000元;人民防空建设工作经费30000元;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150000元;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经费500000元(含自收自支人员工作经费);执法大队工作经费200000元;地震综合业务费150000元;其他项目及业务经费80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车运行费2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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