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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县城镇建设规划工作;全面负责全县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房地产的管理及县城拆迁安置工作;地震防御、全县物业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编制总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人;事业编制人数18人;退休人员:14人。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21.58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1.5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分为,人民防空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3万元。 二、关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721.5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9.64万元,增长1.35 %,增加原因为新增物业管理办公室,经费增长。其中: 人员经费46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减少26.5万元,减少89.83 %。减少原因为压缩支出,主要用于防空应急演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33.22万元,增长26.2%,增长原因为开展全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地下管线普查及项目开展业务工作;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2.44万元,增长5.13%,增长原因为新增县城各类规划设计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规划、设计课题研究工作;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3.82万元,增长34.19 %,增长原因为各类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员工资及物资购置支出。 三、关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加率为4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 0万元,增加率为0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增加率为0 %;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7万元,增加率为53.85 %,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等等有所增长;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增加率为0 %。 四、关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 五、关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 14534.36万元,支出总预算14534.3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13812.78万元,占95.04 %;财政拨款收入721.58万元,占4.96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493.58万元,占3.4%;项目支出14040.78万元,占96.6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1.5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6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增加原因为新增物业管理办公室,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附表6为空表。 七、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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