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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64M/2023-0000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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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实施意见、细则、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防御对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建设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做好公租房申报家庭审核以及信息系统管理和公示工作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对全县各类房屋的销售转让、抵押、租赁,房地产中介、担保等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并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

(六)承担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配套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村镇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监督做好美丽乡村、美丽小城镇、特色小镇及改水改厕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乡镇做好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县物业企业、燃气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城乡住房、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参与制定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燃气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九)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审批手续(包括立项、招投标、备案、环评安评审批和消防审核等)负责协调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十)指导各部门、企业、学校、乡镇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制定群众防空组织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十一)承担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地震观测网、点(台站),依法保护监测设施、观测环境、地震遗址遗迹;负责建立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队伍;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负责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地震应急管理,建立地震应急机制,承担震害预防、调查评估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认抗震设防要求;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承担地震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组织地震应急演习。组织、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县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永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管理公章及文件,做好单位编制审核和在编人员年度考核;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安排、会务文件和材料准备、会场布置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会议决议、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向局领导汇报;负责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纪检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活动以及有关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负责网络平台咨询处理回复、信访接收办理回复工作;负责文件的收集、分发、登记整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上传、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微博平台的运行管理;负责局机关干部日常考勤工作;负责局机关简报信息报送、上传公众网公示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站室文件格式排版、印发工作;负责县城城市年报、快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申请局机关公务用车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性文件的拟稿;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时间和议程安排、学习材料准备、学习报告撰写;负责爱国卫生及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政治学习,协助做好妇女儿童相关工作;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落实;负责禁烟宣传工作;负责工会相关工作;负责公务员、离退休干部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法宣在线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内网每月行政及事业、自收自支、临聘人员各类工资的发放及社保缴纳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支出的系统录入(所有网上支出)工作;负责申报每月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负责完成每年的资产年报及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完成每月工资表,并将纸质及电子版工资表报送至建行;负责完成每月缴纳水费、电费、电话费的电子发票打印;负责完成每月的个税缴纳以及社保、医保、失业等社保的计算和缴纳;接待每天各类债务咨询、公租房退还押金及各类票据的粘贴、审核;负责报送每月资产月报及债务录入;负责整理每月公租房票据并上缴财政国库;负责完成各类拨款报告申请及到财政逐级签字;负责整理所有录入好的凭证及票据并及时送至会计核算中心;负责非税收入和结算票据的领取及核销票据;负责完成物业储备金的收缴及退费;负责整理每月物业储备金的票据报送至会计核算中心;接待每天查询物业储备金的客户;负责核实每年的物业储备金维修支付情况;负责抵押登记商品房备案合同保管和调取、工程档案接收、编制项目目录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局机关食堂人员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等工作;负责收取干部每月就餐费用等工作。负责对接禁毒办,整理局机关禁毒资料等工作;负责对接县综治办,做好社会各界反映的重点矛盾和社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处理上报工作;负责对接县依法治县办,做好行政诉讼、矛盾纠纷、债权债务处理工作;负责对接县委政法委,做好重点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负责对接县普法办,做好普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普法工作计划及总结上报工作;负责做好铁路护路成员单位相应管理工作。

(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岗位

负责制定站室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管理,文件处理、签发、法律文书起草核定等工作;负责组织领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建筑市场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负责本区域工程质量动态的管理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发包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县域范围内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的归档监督工作;负责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质量监督员开展本区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参建各方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负责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违章行为;负责组织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的考核工作;负责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监督参建各方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工程质量大检查,定期公布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情况;负责建筑工程质量标化工地的考核、评选及申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实体质量实施监督,工程质量认证工作;负责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签署意见;负责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负责协助做好本区域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负责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工作;负责住建局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机械的安装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行为的管理,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违规挂证等行为的管理;负责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企业网上申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资料的分发管理和审核、协调联系各站室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负责消防验收和资料的收集复审工作,消防设计审查,现场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消防设计审查、现场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住房保障管理岗位

负责本科室各类文件的起草,负责与住建厅住保处对接各类业务工作;负责各类报表和各类材料报送工作,联系街道办、各乡镇住保工作,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人资格,完成实物配租、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档案资料整理装订,入户调查、走访,核实配租户信息,进行实物配租,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公租房的维修核验工作;负责配租户租金收缴、配租台账统计工作。

(四)村镇办管理岗位

负责与上级部门村镇工作及业务工作的对接;负责永宁县村镇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做好美丽乡村、美丽小城镇、特色小镇、危窑危房改造、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系统录入资料审核、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永宁县各乡镇村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政策落实监管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岗位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燃气、供热、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永宁县各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项目备案的复审,新建小区的物业承接查验,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处理小区房屋漏水、供热、供暖、供水、燃气投诉处理答复工作;负责日常检查信息上报工作;负责调解处理银川“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有关问题;负责永宁县供热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项目备案的初步审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防汛工作并制定相应制度及应急预案工作负责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导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做好市政路灯、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完善相应档案资料工作;负责燃气企业备案的初步审查、档案整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永宁县燃气事故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六)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岗位

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政策,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交付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调拨安置区房源工作;负责协助处理、化解、答复房地产方面的各类问题投诉工作;负责房产管理信访投诉接待登记工作;负责协调回复智慧银川12345投诉平台网的各类投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永和锦城限价房业主回购政府6%产权工作;负责房产管理站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负责拆迁安置房屋结算、安置房信息查询、拆迁款的发放、拆迁安置协议的整理归档等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拆迁安置调拨房源及拆迁安置追缴工作、负责房地产投资项目(社会类)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房产交易窗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房产信息查询工作;负责房产交易数据统计日报工作;负责房产信息查询、二手房交易资金财务记账工作。

(七)建筑管理站岗位

负责竣工验收的项目指导、督办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包括立项、招标、备案、环评安评审批和消防审核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对接相关部门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工作;负责建管站文件文书的起草工作;负责项目入库、固定资产上报工作;协助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工作;负责建管站文件通知的接收报送工作;负责项目工程资料的建档、保管及移交工作。

(八)防震减灾管理岗位

负责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落实地震前兆异常、震情会商、震情上报;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管理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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