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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64M/2023-0002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质监站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山阅(北区) 二期2-4#、13-19#、57-59#、61#楼及 地下车库项目重大安全隐患 挂牌督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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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勇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巨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俊丰绿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江山阅(北区)二期2-4#、13-19#、57-59#、61#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筑工地开展检查时,发现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孙忠兵未持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4#塔吊安装单位存在超资质承揽业务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自治区区住建厅于2023年9月21日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

法建议书(见附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报我局复审查验。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江山阅(北区)二期2-4#、

13-19#、57-59#、61#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涉及各企业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紧制定整改措施。现要求涉及各企业自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七日内整改完成,确保该项目建

筑工地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挂牌督办通知书中有关事项全部整改落实后,书面报告永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将根据现场整改结果解除督办。

联系人及电话:陈蕾,8527580。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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