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站室: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党发【2019】31号)文件要求,对“中心村建设征地及补偿安置中,一些乡镇,部门(单位)”对政策执行把关不严,安置户存在利用虚假证件资料套取安置面积,多重协议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浪费国家大量资金”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我局作为实施征地拆迁主体责任单位
之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对已实施过的各个征地拆迁项目档案资料进行逐个梳理核查,核查拆迁户是否存在利用虚假证件资料套取安置面积、多重协议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确保核查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杨雁冰局长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分组负责,抽调多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设立三个工作小组,具体为:
一组组长:王妍书记
成员:薛红娟 赵彤 马芸芸 王娟
负责:杨和村九队各拆迁户,惠丰五、六七队各拆迁户,棚户区各拆迁户,零星拆迁户的核查工作。
二组组长:谢峰副局长
成员:周利兵 陈蕾 杨萍 陈晓洁
负责:永红村拆迁户,零星拆迁户的核查工作。
三组组长:李程副局长
成员:姜武 高丽娟 王婧
负责:杨和村一、四、五、六、七、八队各拆迁户,零星拆迁户的核查工作。
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开展摸排梳理、核查。(2020年3月14日至2020年4月10日)
各组按照责任分工,根据各拆迁户协议书和局房产站提供拆迁安置户所有资料,对2012年以来由我局负责实施各个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档案进行逐个摸排梳理,重点对照协议中的户口本户籍信息、结婚证、B超单、安置面积及房屋套数等信息,以房屋安置面积进行核查,及时建立摸排工作台账。根据初步摸排出的问题线索,协调调取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进一步核查户籍和结婚登记信息。
第二阶段:核实问题线索、启动追缴程序。(2020年4月1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各组将发现问题线索核查后建立台账,并由各组负责人及相关成员签字确认后统一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追缴政策,启动追缴程序,挽回国家损失。
三、 工作要求
1.各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细致核查,对发现问题线索认真记录。
2.严明工作纪律,抽调人员以集中核查工作为准,不得随意脱岗。
3.严明保密纪律,各组人员在局三楼318办公室集中分组查阅拆迁户相关资料和线索问题录入信息工作,所有电脑不得接外网。所有人员不得将相关资料或信息外泄,一经发现,承担相应责任。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