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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建发〔2021〕172号 生成日期 2021-07-15 索引号 640121-110/2021-00047
发布机构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建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 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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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求,根据永宁县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推动我县住建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决定在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一、整治工作目标

突出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公租房分配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住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围绕“三个一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线索,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和“四风”问题的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  峰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策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平燕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马芸芸   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纪检专干

        周利兵   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孙洪波   住建局物业办主任

        王  颖   住建局住保办主任

        许双智   住建局村镇办主任

        陈  蕾   住建局房产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马芸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

1.在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分配、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

3.小区物业服务、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存在的履责担当不足、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呼声回应不足等问题。

4.在住建行业存在的政商关系不够纯洁、与关联企业发生不正当交往等腐败问题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217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宣传阶段(2021年7月20日前)

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深讲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知晓度,激发广大职工参与热情。

(二)集中排查整改阶段(长期坚持)

各科室要认真排查本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里要利用综治中心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渠道,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方式,并通过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扩大线索来源。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扎实整改。

(三)问题查处阶段(长期坚持)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根据问题性质、情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各室负责人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对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抓住第一个打破“窗户”的人和事,严查快办,形成震慑。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保护作风务实、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

(四)总结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查找监管工作上存在的漏洞,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一批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办事程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要做好典型案件的剖析,运用典型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与当前各项中心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各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责任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整体推进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室要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局办公室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系,及时汇报请示。

(三)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局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方案制订、督促落实、督办督查等工作。要掌握工作推进动态,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上报,力求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强化问责问效,严肃责任追究。局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站室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以及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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