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态化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当前,境外疫情形式严峻,国内还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尤其是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大、旅游、聚集等活动将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住建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科学有序做好2022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疫情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局防控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
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为全面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许 波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晓云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马芸芸 办公室 主任
陈 蕾 房产站 站长
周利兵 质监站 站长
孙洪波 物业办 主任
许双智 村镇办 主任
王 颖 住保办 主任
王彦斌综治中心主任
朱晓峰第一污水处理厂 厂长
汤福明 供热中心 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芸芸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住建领域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慧萍同志为联络员,协助马芸芸同志开展日常工作,并成立五个工作小组,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宣传舆情组、行业防控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等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许 波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晓云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马芸芸办公室主任
安慧萍 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内部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预案;传达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整理编写工作简报、信息等,审核印发文件;安排单位、包抓帮扶村、社区等联防联控值班与舆情监测等工作。
(二)宣传舆情组
组 长:唐晓云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马芸芸 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芸芸 办公室 主任
陈 蕾 房产站 站长
周利兵 质监站 站长
孙洪波 物业办 主任
许双智 村镇办 主任
王 颖 住保办 主任
王彦斌综治中心主任
朱晓峰第一污水处理厂 厂长
汤福明 供热中心 主任
职 责:负责汇总整理各组工作信息,宣传全县疫情防控的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及先进典型事迹,及时发布全县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和通告,开展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正面宣传、舆论引导、网络舆情监测等。
(三)行业防控组
组 长:许波 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谢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周利兵 质监站站长
陈蕾 房产站站长
孙洪波 物业办主任
朱晓峰第一污水处理厂厂长
汤福明 供热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建筑企业、工地、房地产企业、物业小区、办公楼场所、公租房、供热中心、各乡镇供热站、污水处理厂及各中心村污水处理站等中高风险地区(返)永人员的防控工作;做好重点地区来(返)永人员的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登记等工作。督促商品房售楼部、楼栋大堂、小区、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值班人员的防疫知识培训工作。
(四)后勤和物资保障组
组 长:杨策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马芸芸 办公室主任
王 颖 住保办主任
成 员:孙晶晶 财务室工作人员
贾丽璇 财务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和安排本局防疫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办公场所消毒防疫工作,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本局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协调解决应急物资需求。
(五)监督检查组
组 长:许波 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唐晓云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马芸芸 办公室主任
许双智 村镇办主任
王彦斌综治中心主任
安慧萍 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小组进行整改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
四、预警预防机制
(一)预测预警
各小组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疑似病例、言论极端等负面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综合协调组。相关信息经确认后,由综合协调组上报县疫情指挥部按照程序规定公布疫情风险警示信息。
(二)疫情报告
1.疫情信息来源
(1)疫情发生的物业服务小区、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的信息。
(2)各站室巡查报告的信息。
(3)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4)经核实的媒体披露报道及其他信息。
2.报告主体及时限
各站室主要负责人。报告时限:立即报告。
3.报告内容
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个人)、危害程度、波及人数、已采取措施和对策建议等内容,并随时跟进工作进展。
(三)事故评估
1.综合协调组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县疫情防控办公室提供疫情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疫情评估。
2.疫情评估是为确定疫情和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所涉及人员、地区、程度、影响范围及预计疫情发展蔓延趋势。
五、应急处置
根据疫情所涉及人员、地区、程度、影响范围及预计疫情发展蔓延趋势,立即组织各组人员,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轨迹询问、场所消毒、人员隔离等)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
六、后期处置
(一)事后处置
1.做好疫情发生点现场秩序的维稳的消毒、人员的防控等工作。
2.对发生在物业服务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区域严把疫情发生点的进出关,严格落实测温查码、消毒、人员登记等工作。
(二)信息发布
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发生疫情时,针对敏感和突发舆情,及时有效发声澄清,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信息发布,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发布与疫情有关的信息。
(三)总结
疫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疫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0951-8011308),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疫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二)队伍保障
建立疫情应急处置机动队伍,作为应对疫情的主导力量,能够随时处置疫情,参与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经费保障
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局办公室(财务)按照单位负责人批示,全额足额保障并案规定程序支付。
(四)物资保障
局办公室、后勤和物资保障组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等工作。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