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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64M/2022-0000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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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胜利东路6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308;传真:0951-8011308;电子邮箱:ynxc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 12 月 31 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5条;设有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机构职能、政策解读预决算公开、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及时回复网友咨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2.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信息情况。按照永宁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特点,针对房地产、质监、物业、住房保障等重点行业相关工作进行公开。其中:转发自治区住建厅相关文件1条,公开物业办信息10条,安全生产、消防信息5条,住房保障信息10条,应急管理信息3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8条。

3.主动公开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通过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对1件人大代表议案、2件政协委员提案和1件建议办理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公开。

4.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情况。永宁县住建局公开发布策解读信息1条,转发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政策解读1条。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年来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投诉  4042件,办结率 100%,其中:回应自来水投诉476条、天然气投诉521条、集中供暖投诉779条、物业投诉799条;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信息88条,回复网上信访投诉142件,接听电话投诉390件,办理结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查询个人房屋产权号,属于行政查询事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予公开,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依据根据永宁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重新修订了《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三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单位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严防泄密或负面舆情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涉及各类信息平台三个,分别是“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主要对永宁县的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交易开展网签备案业务;“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平台”,主要对建筑工地管理信用情况进行加减分;“银川市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主要对永宁县物业公司服务情况加减分。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关注的物业和房屋质量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4  次。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站所室配合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具体由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0.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拓展。二是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平台作用发挥不台作用不好,网站建设和管理不严,没有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同感和自觉性。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丰富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平台建设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在通过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宣传栏、新媒体、电视等其他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杈,2021年度我局举办了以“完惠民工程树先锋 凝心聚力促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收集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服务对象、群众代表意见建议10条。

(二)强化学习培训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及业务能力,保障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有序开展。

(三)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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