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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来源: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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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住建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密切联系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对住建领域工作的了解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

(一)主动公开

截至12月31日,住建局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8住建局严格按照永宁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特性,针对房地产、质监、物业和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工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微博“永宁住建”粉丝848人,发布微博114条;微信公众号“永宁住建”累计关注人数554人,发布信息3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共17件,已全部办结。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其中申请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小区物业招投标资料共计11件,小区专项维修资金2件,诉求投诉类4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已纠正。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府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单位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严防泄密或负面舆情事件发生,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建设。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载体,强化落实建筑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二是健全物业信用评价管理机制。依靠“银川市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建立物业企业服务清单、业委会权责清单、乡镇(街道)社区(村)党组织考核清单“三张清单”,强化健全物业信用评价机制。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托“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建设平台,致力于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

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住建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整体表现良好,但仍面临几个具体挑战: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发布更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层面不足,具体表现为信息种类不够丰富网站上的信息更新速度未能满足公众期待。三是对于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尚需加大力度,以便公众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采取并计划继续深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与技能培训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信息公开的部门人员,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的专业知识、操作流程以及国家关于信息公开与保密的最新法律法规。通过定期培训、案例分享、实操演练等形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执行,同时保障信息安全。二是拓宽并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线下公告栏等传统渠道,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网络,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确保公众能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三是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针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深入浅出地解析政策背景、目的、影响及实施细节,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意图,促进政策的有效落地。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邀请公众、媒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评价,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在线调查、召开公众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结果,不断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策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更加透明、公正、高效。我局致力于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市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二是坚决执行《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对热点话题及时进行转发和引导。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迅速响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效引导网络舆论。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时刻关注网络动态,并按照政务新媒体更新保障要求,持续发布高质量内容并回复网民留言。是对政务公开网站及时进行自查,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和完善。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永宁县胜利街6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308;传真:0951—8011308;电子邮箱:ynxc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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