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永宁县政协

永宁县胜利乡关于永宁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1-29 来源: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张学民、席吉兴委员:

你们关于加强我县城乡老饭桌服务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胜利乡辖区目前有2个正在运营的老饭桌,对已运营的陆坊村老饭桌、黄羊滩农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饭桌,胜利乡重点抓运营管理。组织运营主体村委会(社区)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永宁县农村老饭桌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照2022年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情况评估考核细则,逐条完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改正。同时胜利乡将采取平时抽查与每季度一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运行正常,居民评价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