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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政干发〔2025〕11号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5年07月22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唐治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发〔2025〕11号
时间:2025年07月22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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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关于唐治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党干字〔2025〕6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唐治华任永宁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主任,免去永宁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鹏飞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产业发展服务部部长,免去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徐泽霖任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丁辉任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免去永宁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武汉任永宁县教育局副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李小叶任永宁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立娜任永宁县司法局副局长;

闫丽娟任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马辉任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文物局副局长,免去永宁县审计局副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职务;

马斌涛任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丁梦凡任永宁县审计局副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贾冰露任永宁县统计局副局长;

薛飞任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冶童任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驰任永宁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副主任;

提磊挂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部副部长;

孙林民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部副部长;

免去谢斌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产业发展服务部部长职务;

免去丁世超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飞志永宁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永芳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姜磊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福军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宝权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唐治华、杨鹏飞、徐泽霖、李小叶、杨立娜、闫丽娟、丁梦凡、贾冰露、冶童、张驰、孙林民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2025年7月21日起计算。提磊同志挂职期1年,挂职期自县委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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