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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0100998767/2025-00354
  • 永政干发〔2025〕17号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5年10月19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翁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永政干发〔2025〕17号
时间:2025年10月19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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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翁宁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志勇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一凡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茆德恒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以上人员中,杨一凡、茆德恒2名同志挂职期2年,挂职期自2025年10月19日起计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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