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翁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永政干发〔2025〕17号
时间:2025年10月19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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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翁宁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志勇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一凡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茆德恒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以上人员中,杨一凡、茆德恒2名同志挂职期2年,挂职期自2025年10月19日起计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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