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瑞明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发〔2025〕16号
时间:2025年10月19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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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王瑞明任永宁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马越豪任永宁县审计局副局长;
姚继东任永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马娜任永宁县卫生计生健康教育宣传指导中心主任;
吴昊任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马奔永宁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温彩霞永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马越豪、姚继东、马娜等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10月19日起计算。以上人员中,吴昊同志挂职期1年,挂职期自10月19日起计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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