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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0/2020-00335 文  号 永水发〔2020〕126号 生成日期 2020-10-21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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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民革支部

你们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通过采取源头治理、中段提升、末端兜底等措施,加强中干沟、永二干沟综合整治,确保完成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力争中干沟、永二干沟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Ⅳ类或优于Ⅳ类标准。

一是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县人大代表议案 重点督办建议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20号)要求,我单位制定了《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实施方案》,提交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审阅。

二是加强人工湿地日常运行管理,积极学习借鉴成功管理模式,邀请专家对人工湿地运行管理方式进行指导,认真记录工作日志,制定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湿地管理人员每天签到4次,同时安排专职人员不间断进行巡查保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并根据湿地运行状态进行维修养护,督促施工单位对潜流人工湿地内单元格土层进行平整,对潜、表流人工湿地内水生植物及时补种,确保中干沟、永二干沟人工湿地充分发挥效益,现已完成土层平整和水生植物补种工作目前两个人工湿地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稳定发挥环保效益;

加强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督管理,指派湿地管理单位对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指标数据进行记录,杜绝污水直排入沟,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量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四是实施中干沟、永二干沟底泥清淤整治工程,共计清淤整治15.6公里,出动人工200余人次、机械174台班,打捞水草、垃圾60余吨,清除淤泥15.6万余立方米,做到标本兼治,使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是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排查非法排污现象,及时封堵非法排污口,确保水量水质稳定达标。

加强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督管理,指派湿地管理单位对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指标数据进行记录,杜绝污水直排入沟,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量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六是不定期对中干沟、永二干沟水质状况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水质监测情况,分析研究水质问题,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水质改善情况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

永二干沟和中干沟水质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连续12个月达到IV类或以上标准,水质全面稳定达到入黄水质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

(一)县河长办督导检查常态化,整合水政、防汛、河长办人员,增加督查频次,并及时反馈问题。

(二)继续加强永二干沟、中干沟人工湿地日常监管,确保水质水量稳定达标。

(三)探索水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密切联系环保、住建、科技、科协、农业农村等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捆绑注入水环境治理攻坚工作当中,争取我县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联系人:张驰  电话:17695168825

                                                         

                                 

 

                                   永宁县水务局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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