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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63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宁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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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刚委员:

您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两桶一袋”试点工作》的提案收悉,目前该提案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为全面开展城市内生活垃圾分类“两桶一袋”试点工作,组织全县物业企业召开2次垃圾分类推进会,研究部署物业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1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小区严格按照“两桶一袋”创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自主配齐楼栋前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生活垃圾收集点,居民小区出入口建设四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房或投放点,试点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楼道里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及居民分类指导,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可回收积分兑换活动,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二)住建局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彩页6000份,在广场、住宅小区进行6场宣传。提高居民对垃圾知晓率。

(三)成立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工作考核小组,将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及物业承接查验范围,今年办理的江山阅北区、龙辰九悦湾二期、御景湾二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房地产公司已建立标准较高的四分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房,新建小区“撤桶设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的“县级安排、乡镇(住建、街道)落实、村级(物业、社区)实施、督导员引导”的四级联动管理机制未发挥有效作用导致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工作推行速度缓慢,浮在面上。

(二)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尚未形成,对垃圾分类审制度不足,存在抵触情绪,认为垃圾分类没有必要。

三、下一步办理措施

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街道、乡(镇)和社区,积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温馨提示、业主微信群、宣传册等方式向业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实现宣传全覆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住建局将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落实情况与物业公司工作考核、评星定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挂钩,切实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职责,全面推动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将垃圾分类投放要求、标准和模式纳入《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管理规约》约定,协助业主委员会应到和规范业主垃圾分类行为。

四是将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及物业承接查验范围,完善奖惩机制,对开展扎实有力的企业和项目经理,通报表扬并信用加分;对开展敷衍塞责的,通报批评并信用扣分。

联系人: 武燕           电话:8011273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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