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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63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宁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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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英委员:

您关于《加强永宁县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的提案收悉,目前该提案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3月份我局积极与团结西路街道办、望远镇积极沟

通,对全县业主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精准摸底,做到底数清楚。永宁县共有住宅小区142个,团结西路街道辖区现有业主委员会21个,其中已到期需换届 20个,有业委会成员116人,其中党员55人;望远镇共选举业委会14个,有业委会成员72人,已到期换届2个,共有党员21名。永宁县域内共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比 24%。

(二)依据《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银川市业主委员

会组建、运行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制定《永宁县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实施方案》,开展我县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对方案给予指导,确保组建及换届程序合法合规,为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日常运作管理,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行职责,5月18我局举办业主委员组建及换届专题讲座,各乡镇(街道)社区书记及专干,各物业企业相关人员参加。

(三)2023年7月,银川市制定了新的《银川市规范业主委员会组建、运行和管理的指导意见》(银住建规发〔2023〕2号),我局及时通过协同给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转发,在各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按照指导意见给予指导,并参与永福花苑、幸福小镇、三沙苑2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四)按照《永宁县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强化物业管理组织体系,今年在全县开展“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我局联合民政局印发《永宁县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实施方案》,并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团结西路街道办下发。住建局、民政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物管会委员进行相关政策指导和专项工作培训。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建本辖区内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为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日常运作管理,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行职责。该试点的建设将完善因业主委员会缺位造成的业主自我管理空白,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居民自治、平等协商、多方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红色物业”建设不够深入。我县业委会成立率较低,物业企业、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较低,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商治理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物业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不够。

(二)虽然实施了社区“两委”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动态管理机制,但对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成员等培训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还未达成社区、物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治理的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街道及社区业务骨干、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指导工作。既要侧重对物业法规的培训,也要重视业委会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同时积极协调县相关部门进行垃圾分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突发情况处置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为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打下基础,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二)运用信用监管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委员会成立后既有可能解聘或重新选聘物业企业,对此,住建局将按照《银川市2023年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整点任务中“严厉查处擅自终止服务或拒不退出、擅自利用共有部分经营行为”,严格监督被解聘的物业配合社区、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档案移交。   

联系人: 武燕           电话:8011273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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