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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扶贫办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04-01 00:00

  2016年,我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推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增强工作的规范性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办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2、责任强化到位。在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机制保障到位。为切实落实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新时期扶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时制订了《县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用制度来保障信息公开的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保证了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工作  

    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6年,我们通过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发布公告、单位政务公示栏公示文件、召开会议等媒介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2件,其中:  

    1.公开自治区、银川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相关政策性文件13件。  

    2.永宁县委、政府制定的关于永宁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相关政策性文件4件。《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发〔2016〕18号),明确我县符合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94户424人。为杜绝摸底过程中出现人情化、优亲厚友等现象,4月经县扶贫办、闽宁镇镇、村、组领导干部再次摸底,根据贫困户认定标准“四优先四不评”,取消贫困户3户14人。《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单位、企业精准脱贫帮扶分配任务工作>的通知》(永党发〔2016〕34号)最终确定我县贫困户为91户410人(其中闽宁镇76户367人)。《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16〕72号)规范了永宁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程序,确保脱贫工作顺利完成,经得起第三方验收。方案借鉴永党发[2016]18号文件,一是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二是采取村级、乡级、县级脱贫验收“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四是建立贫困村申请、镇审核、县复验、市审定的贫困村四级脱贫验收认定程序和四评、三公示、一公告的贫困户验收认定程序;五是强化监测考核,建立“精确瞄准、帮扶到户、考核问效”的工作机制,防止“被脱贫”和“被退出”现象发生。  

    3.2016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扶贫项目完成情况4件。2016年,我县共争取区市扶贫资金3846万元,其中自治区扶贫资金3227万元,银川市扶贫资金619万元。目前,已拨付资金1148万元,主要用于菌草产业128万元(其中菌菇种植40万袋120万元,技术员工资2人8万元);闽宁镇闽南特色小城镇规划设计费400万元;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350万元;新建红树莓标准化种植园区1个,占地1700亩,共计补助270万元;剩余资金2698万元,计划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为防止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因灾、因重大事故返贫,利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切块到我县的“双到”资金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保”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脱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进行保费补助,共为1691户(共计1692户,其中1户死亡)办理“脱贫保”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6.9万元,为7120人办理了“脱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每人45元共32.04万元,保险金额共计48.95万元。四是“雨露计划”补助学生名单及资金下拨情况。  

    4.社会扶贫类捐款资金及捐赠物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3件,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济困捐款活动,由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发起《关于在全县开展扶贫济困捐款倡议书》,建立脱贫专项基金,鼓励企业、金融机构、有条件的个人以及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助,共计收到捐款374.26万元。二是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利用社会扶贫捐款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特困户补助60周岁及以上人员共74人,每人每月增加县级补贴110元,全年共增加县级补贴资金9.02万元。  

    5.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到财政预算公开、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支出季报、行政工资表等相关信息公开26件。  

    6.扶贫简报、工作预安销号表、放假通知、放假值班表等相关信息公开41件。  

    7.干部任免信息公开1件。  

    8.在闽宁镇、胜利乡及相关行政村召开会议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自治区及银川市扶贫相关政策等10余次。  

    9. 规范退出程序,严格退出标准。“四评、三公示、一公告”:各村民小组参照贫困户“五看”评价体系,按照脱贫标准,依据2015年年底永宁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情况调查表,由包村干部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在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提出脱贫人员名单,报村委会评议。一是由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干部、镇包村领导、市、县、镇包村干部组成入户评估工作小组会同村、组干部逐户核实贫困户收入和项目落实情况,讲解相关惠民惠农政策补助情况,补充填写《扶贫手册》内相关信息,并调查填写《永宁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调查验收表》,扶贫对象确认收入核算合理、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已落实到位后,申请退出人签字确认,并记录签字人联系电话以便接受市、县抽查核实。二是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对村民小组提名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结合《永宁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调查验收表》提出评议意见,评议会由镇包村领导主持,村第一书记逐户介绍入户调查情况,村“三委”班子成员逐一阐述评议意见,由镇包村领导综合参会人员评议意见进行总结评估,逐户提出评估意见。将《贫困户脱贫销号初步名单》提请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三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书记主持,审议表决村“三委”班子提交的贫困户脱贫销号名单。审议后形成民主评议脱贫贫困户初选名单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四是乡(镇)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审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查阅村 “三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会议记录,审查评估程序及公示公开情况,检查并完善村级贫困户脱贫销号档案,集体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审核贫困户脱贫销号名单。审核结果在自然村、行政村和乡(镇)公示7天,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县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由县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验收。经核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国家脱贫标准”,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由县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公众网公示、在所在行政村、乡(镇)及永宁电视台公告。  

    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制作发放《永宁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记录每户基本情况、帮扶责任人联系方式、收入构成、帮扶成效等相关信息,公开贫困户享受的产业发展、教育扶持、劳务输出以及政策性补助具体情况。为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制作发放《贫困户精准脱贫台账》,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表、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入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表、肉牛托管养殖协议书、国寿脱贫保保险服务卡、一本通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调查验收表等,公开每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程序。  

    10.印制并发放《精准脱贫宣传手册》,公开永宁县脱贫攻坚工作及相关情况简介、贫困户精准识别的过程、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流程、扶贫开发相关名词解释以及永宁县扶贫、民政、教育、残联、社保、医保等部门的精准扶贫政策。  

    通过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进一步沟通了政府、部门与社会和群众之间的联系。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凡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都要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公开,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  

    三、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1.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使我办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促公开,做到政策、条件、办事程序、结果全部实行公开。  

    2.改进了工作作风。注意把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职责,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极大地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机关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形成了“热心办、马上办、办得好”的良好风气,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部门形象。  

    3.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实行信息公开,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加大了政务和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加强了监督,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4.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通过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创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良好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精准脱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认真清理我办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梳理行政事项,促使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同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联系起来,同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联系起来。  

    3.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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