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编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5年03月12日
来源: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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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的主要职能
永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县编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县委工作序列。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并监督实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乡(镇)、县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
(三)拟订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适时调整党政群机关工作职能,协调县委各部委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与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承担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资格。
(四)审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调整变动事项,按管理程序、管理权限报批执行。
(五)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对拟设事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审核经费自理和有定编标准的县直事业单位编制。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及“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各乡(镇)、县级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新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中编制及实有人员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分配颁码和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九)承担县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名。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人员4名,退休人员1名(陶乐人员)。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桑塔纳普通型)。单位的预算科目为共产党机关经费。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财政安排我单位预算资金718652.20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52.2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08%。在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241728.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02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8%;基本公用支出759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6%。项目支出330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92%。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2.5万元,公车运行费预算控制数4万元。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永宁县编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格
永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永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县编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县委工作序列。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并监督实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乡(镇)、县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
(三)拟订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适时调整党政群机关工作职能,协调县委各部委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与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承担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资格。
(四)审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调整变动事项,按管理程序、管理权限报批执行。
(五)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对拟设事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审核经费自理和有定编标准的县直事业单位编制。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及“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各乡(镇)、县级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新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中编制及实有人员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分配颁码和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九)承担县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名。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人员4名,退休人员1名(陶乐人员)。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桑塔纳普通型)。单位的预算科目为共产党机关经费。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财政安排我单位预算资金718652.20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52.2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08%。在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241728.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02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8%;基本公用支出759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6%。项目支出330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92%。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2.5万元,公车运行费预算控制数4万元。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永宁县编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格
永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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