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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09月14日
永宁县史志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决算 说明
时间:2017年09月14日 来源:永宁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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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6〕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宁财预发〔2016〕69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史研究室党史工作法规、条例和要求,承担党史研究及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党史编研工作,对全县党史资料进行征集、研究、整理、编撰;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法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地情文献;负责本县域内各类志书、年鉴的审稿、审批;依据程序开展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建立方志馆(库)、网站,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为公众提供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宁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编制为5人,实际在编在岗为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注意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62985.58元,支出总计1031138.18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33864.10元,下降44.61%,支出总计增加103929.24元,增长11.21%。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298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985.58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1138.18元,其中:基本支出658673.57元,占63.88%;项目支出372464.61元,占36.1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662985.58元,支出总决算1031138.18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33864.10元,下降44.6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3929.24元,增长11.21%。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1138.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929.24元,下降11.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1138.1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0389.24元,占63.07%;教育(类)支出0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1665.35元,占19.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720.36元,占9.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302.72元,占4.49%;农林水(类)支出0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3060.51元,占3.21%,等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3663.75元,支出决算为1031138.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县志工作业务支出增加。  

六、关于永宁县史志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673.57元,其中:人员经费604532.12元,公用经费54141.4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030.08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22980.57元,减少21.80%,主要原因是单位一人退休;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36307.87元,降低 23.61%。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41.4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2141.45元,增长146.1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2496.99元,增长150.1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502.0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30524.28元,降低15.73%,主要原因是单位一人退休,各项补助减少;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6644.82元,降低18.31%。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2015年决算数无变化。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8.45元,完成预算的5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40.45元,完成预算的5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8元,完成预算的47.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505.27元,下降34.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28.27元,下降4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23元,增长126.60%。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140.45元,占7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8元,占22.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40.4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40.4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等基本开支等。2016年,永宁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8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368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位领导调研。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41.45元,比2015年增加32496.99元,增长150.1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较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永宁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永宁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永宁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无增加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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