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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6〕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宁财预发〔2016〕69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永宁县人大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设“一办四委”(即办公室、人联委、法工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根据工作分工的不同,分别负责同政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依法开展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系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县编办核定行政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4名)。现有干部、职工总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23名,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2名。负担1名遗属生活费支出。另聘用2名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西部志愿者”人员、1名实习大学生、3名临时工。现有公务用车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583139.72元,支出总计6596592.52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9145.89元,下降2.94%,支出总计减少1163711.07元,下降15%。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83139.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8139.72元,占99.3%;其他收入45000元,占0.7%。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96592.52元,其中:基本支出4693702.55元,占71.15%;项目支出1902889.97元,占28.8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6538139.72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01645.89元,下降3%;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6551592.52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166211.07元,下降15%。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1592.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6211.07元,下降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1592.5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30497.32元,占67.6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000元,占3.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1417.68元,占22.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8396.52元,占4.25%;住房保障(类)支出171281元,占2.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30324.32元,支出决算为6551592.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年初预算包括退休人员工资,但退休人员于2016年6月转入社保发放工资。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8702.55元,其中:人员经费4400200.85元,公用经费293501.7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7902.3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9746.44元,降低3.6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1447.80元,降低3.33%。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5005.67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19576.67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支出县乡换届选举经费、李俊镇友爱村设施园区围网安装工程资金、杭州知青艺术团回访文化演出活动经费,年初均未列入预算;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2597.23元,增长6.1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1798.5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94680.10元,降低13.3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于2016年6月转入社保发放;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21086.50元,降低38.85%。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86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688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购置办公设备,未列入年初预算;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3726元,增长10.67倍。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0000元,支出决算为407861.85元,完成预算的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2130元,完成预算的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0976.85元,完成预算的5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755元,完成预算的26.0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和严格公务接待支出,11月公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3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7743.61元,下降7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870元,下降2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2520.61元,下降3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353元,下降23.55%。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2130元,占7.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260976.85元,占6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755元,占28.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13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1人。开支内容包括: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及考察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976.8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0976.85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审验费及停车过路费。2016年,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755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4755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部分市县区人大及区市人大。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宁县人大常委会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6592.52元,比2015年减少1163711.07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采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6886元,购置了宪法宣誓台、音箱、办公桌、沙发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870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孟繁蓉 责任编辑:孟繁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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