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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财发[2015]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设“一办四委”(即办公室、人联委、法工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根据工作分工的不同,分别负责同政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依法开展工作。
我单位系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4名)。现有干部、职工总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22名,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2名。负担1名遗属生活费支出。另聘用2名临时工司机、2名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三支一扶”人员。核定公务车编7辆,实有6辆公务用车。
二、2015年部门预算指标
2015年,县财政批复我单位预算指标为4993103.46元(详
情见附表)。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指标为3993103.46元,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为1000000元(含杭青办10000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指标
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指标为13万元;“公车运行费”预算控制指标为32.5万元。
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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