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部、支部:
经中共永宁县委2021年4月30日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张冬萍任永宁县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纪委监委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轶群任永宁县委政策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
李学军任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免去永宁县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施波任永宁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路晶任永宁县档案馆一级主任科员;
张艺任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王金仁任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凤侠任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樊建军任永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委员职务;
陈小艳任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委员职务;
赵文生任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刘红霞任永宁县政协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翁华任永宁县政协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周莉任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永宁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马跃林任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国宝任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金铸任永宁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潇冉任永宁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陈绍峰任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伍庭利任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
马学忠任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成员、副主席职务;
许波任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策任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李俊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李小梅任永宁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免去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哈东军任永宁县水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登彪任永宁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淑娟任永宁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金玉任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委员职务;
王海军任永宁县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程任永宁县审计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赵超任永宁县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永宁县闽宁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郭斌任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一级主任科员;
胡海龙任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纪委委员、统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王勇强任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永宁县闽宁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德成任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晓峰任永宁县总工会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总工会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康利平任永宁县工商业联合会一级主任科员;
王建邦任永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一级主任科员;
邵永胜任永宁县残联党组成员、书记,提名为永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候选人,免去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张自军任永宁县李俊镇党委委员,免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赵赋力任永宁县李俊镇一级主任科员;
刘宝林任永宁县李俊镇二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李俊镇党委委员职务;
李幸福任永宁县李俊镇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李俊镇党委委员职务;
苏志军任永宁县望洪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陈兴隆任永宁县望洪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永宁县李俊镇党委委员职务;
谢丽丽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委员、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张昊任永宁县杨和镇一级主任科员;
李佳琪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姚建新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委员,免去永宁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唐健任永宁县胜利乡一级主任科员;
杜元立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夏建军任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委员;
马远任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书记,免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委员职务;
眭光武任永宁县望远镇一级主任科员;
苏玉华任永宁县望远镇二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委员职务;
马晓平任永宁县闽宁镇党委副书记,免去永宁县闽宁镇纪委书记、委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青任永宁县闽宁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梁慧任永宁县闽宁镇纪委委员、书记、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闽宁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李岳峰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金涛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秉楠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雪霞交流到永宁县委政策研究室,免去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事业单位登记局局长职务;
王金成交流到永宁县司法局,免去永宁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常委、委员职务;
罗桂宁交流到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免去永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任生雄交流到永宁县统计局;
免去王嫄永宁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周永平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成员、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孙兴平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姚剑永宁县闽宁镇党委政法委员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李佳琪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县委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