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永宁县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振奋精神、实干兴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重要意义
督促检查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促进党的决策完善的重要途径,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把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但督促检查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决策轻落实、重部署轻督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督促检查方式手段单一、结果运用不充分、刚性约束不强,对问题整改落实缺乏后续跟踪,存在“雨过地皮湿”现象;督促检查活动统筹不够、合力不强,存在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全区正大力实施“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着力打造“两个先行区”“两个示范区”,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把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为基本立场、基本方法,着力提高督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畅通决策执行“神经末梢”,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党中央、区、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区、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任务
督促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督促推动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实施 “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开展重点督查,确保党代会精神落实;督促推动区、市、县委重要会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要党内法规文件的贯彻执行,区、市、县党委统一部署的重大专题活动的推进落实,区、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症结,敢于较真碰硬,加强督促整改;实事求是,喜忧兼报,准确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工作、认识问题;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落实;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 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1.建立督促检查台账制度。自治区党委和市、县(区)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作出决策部署后,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推进时序,结合实际制定工作任务书,建立督促检查台帐,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加强自治区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台账管理,细化5年内完成目标任务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和年度进度安排,围绕台账逐项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挂账销号,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科学安排进度,确保任务落实。
责任领导:郑进选
牵头单位:县委办
责任单位:区市县党代会报告责任分工方案中各相关责任单位
2.建立回访调研制度。配合区、市党委办公厅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回访。对区、市、县党委主要领导调研考察、指导工作所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访调研,了解进展、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并向区、市、县委领导报告情况。
责任领导:钱 冬、郑进选
责任单位:县委办、闽宁镇
3.建立批示件办理制度。实行领导同志批示件归口办理,区、市和县委书记、副书记批示件,统一归口县委督查室办理。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就同一事项的批示由县委督查室集中统一管理,并交由各职能单位办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党委领导同志批示件,准确领会批示意图,按照批办性批示、指导性批示、参阅性批示分类办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需要督办的事项,要明确承办单位、任务要求、办结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明确主责单位、配合单位,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打通批示精神落实的“梗阻”。善于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督办一件、带动一片,推动同类问题解决。
责任领导:郑进选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
4.建立调研督查制度。针对县委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基层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选准方向和题目,通过实地调研或暗访,解剖麻雀,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症结,提出对策,更好地发挥为决策落实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
责任领导:杨宝文、任丽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政策研究室
5.建立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落实情况交办报告制度。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调研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和已立项督查的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由县委办公室形成督办落实情况交办单,印发给分管领导及各责任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县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按时填报交办单。要讲真话、报实情,既要反映贯彻落实的做法、经验及成效,更要反映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症结,并提出推进落实措施和建议。县委办公室及时催报交办单,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分析,并向党委报告情况。
责任领导:郑进选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
6.建立督查通报、整改、复核制度。对督促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要求。督查通报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部门,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对问题盯住不放、加强协调,督促单位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和复核,采取实地查看情况,当面听取意见等方法,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对已落实已整改的查效果,对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查症结,对落实不力的查责任,坚决防止敷衍塞责、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
责任领导:郑进选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
7.建立巡视督查协调推进会制度。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项目巡视督查组、社会治理巡视督查组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召开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专题协调会,帮助协调解决、分析研判有关事项。建立巡视督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重点项目和社会治理巡视督查组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巡视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季度巡视督查工作进行通报。各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向巡视督查组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刘 明、王晓东
责任单位:重点项目巡视督查组、社会治理巡视督查组、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8.建立绩效考评对接落实督查制度。结合每月填报的自治区效能考核指标工作,凡承担区市效能目标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县直部门和区市属驻永各单位,由分管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到区市考核厅局进行对接,请区市考核部门指导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区直考核责任单位考核评价市、县(区)赋分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永党办发〔2017〕85号)、《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永宁县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17〕87号)、《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宁县2017年乡镇部门绩效考评考核办法>的通知》(永党办发〔2017〕90号)文件要求及责任分工,做好考核对接工作,弄清考核程序和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始终保持与区市考核厅局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最新动态,为考核验收搭建有利平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考核验收取得满意结果。
责任领导:杨宝文、郑进选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
责任单位:承担区市效能目标考核任务的各单位
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效能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和统筹。按照“统筹、合并、精简、高效”的要求,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排,确定重点
督促检查活动。完善督促检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督查资源,发挥各方作用,做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形成督促检查合力。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督促检查活动,须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各议事协调机构和单位需要自行开展的督促检查活动(不含系统内部的例行检查),须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申请、备案。未列入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排的督促检查活动,须严格报审、严格把关、严格控制,切实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督促检查活动进行统计,对开展情况、活动规格、实际成效等进行分析,加强动态管控。
责任领导:杨 锋、郑进选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2.改进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灵活运用自查、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绩效考核、联合督查、交叉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方法,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手段,与新闻媒体开展联合调查,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对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区、市、县党委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面问题、直插现场的“三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工作事项,通过督办交办会、督查情况讲评会等,抓好清单式督查,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跟踪问效,持续深化落实。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多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反复抓、抓反复,直至问题彻底查清解决,确保不反弹。
责任领导:杨 锋、郑进选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3.充分运用督促检查结果。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不落实或者执行偏差问题,责成并督促各单位认真纠正整改、汲取教训。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对政策性问题,督促各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提出完善政策的措施。对社会舆论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督促检查情况,经批准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机制,将督促检查结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平时考核内容,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责任领导:王晓东、郑进选
责任单位:纪委、县委办公室
强化责任追究。对推诿、拖延,执行决策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特别是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认真纠正整改问题的;妨碍、干扰、阻挠督促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打击、报复反映问题干部群众的,以及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县委督查室及时将党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报告(通报)等材料抄送纪委和组织部门。
责任领导:刘 明、王晓东、郑进选
责任单位:纪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
(三)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保障
1.强化县委督促检查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分工。成立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牵头抓总,重点项目巡视督查组、社会治理巡视督查组、两办督查室具体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参与的督查工作格局,厘清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抓落实合力。将作决策、抓督查、保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把督查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县委书记对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要带头抓督查,督促协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委分管领导对督促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亲自布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一些重大事项和久拖未决的问题,由县委领导带队督查。县委办公室要将抓落实作为基本职能和核心职责,主动谋划、加强协调,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每月上报督促检查工作情况台账。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定期会商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县委、县政府部门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等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相关督查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刘 明、王晓东、郑进选
责任单位:纪委、县委办公室、组织部
2.加强督促检查干部队伍建设。除重点项目巡视督查组、社会治理巡视督查组、两办督查室负责督查工作外,研究建立督查专员制度,选配政治素质过硬、政策水平高、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督查专员。根据工作需要,在“两代表一委员”和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基层干部群众中选聘兼职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并明确权限,加强管理和指导。将督促检查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通过岗前培训、跟班培训、交流轮岗、外出考察等途径,提高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把握政策、综合协调、调查研究、专项查办能力。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督促检查机构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表彰奖励。
牵头领导:刘 明、郑进选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领导对相关工作总牵头、总调度、总督查,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合力推进。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马上办、立刻改”的意识,将督促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认识。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是加强压力传导,形成倒逼效应,增强党政部门抓落实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各单位要坚决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抓落实,抓实干,推动全局进一步转作风、强作为、提效能,让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自觉、形成常态。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做好方案的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拟定考核细则,将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尤其是批示件办理制度,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落实情况交办报告制度,督查通报、整改、复核制度,巡视督查协调推进会制度,绩效考评对接落实督查制度落到实处,按照统一的要求,严肃的纪律,良好的作风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附件:永宁县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永宁县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钱克孝 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
副组长:李润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 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社会治理巡视督查组组长
钱 冬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望远工业园管
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闽宁镇党委书记
杨 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晓东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重点项目巡视督查组组长
郑进选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姜 利 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望远镇党委书记
孙占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常学明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刘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岳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玉生 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伍庭利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 蕾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学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翁 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 成 县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黄轶群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王雪霞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长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立云 县教育局局长
杨 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杨坤云 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梅 县民政局局长
姜 文 县司法局局长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学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海星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白崇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毛占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兴宁 县水务局局长
王金成 县农牧局局长
纳金东 县林业局局长
李 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永平 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新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海军 县审计局局长
马跃林 县统计局局长
孙伟国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史建春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撒奋勇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闽宁镇第一副书记
沈学华 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局局长
张永忠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 印 县经济技术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赵建明 李俊镇党委书记
王 凯 望洪镇党委书记
潘 毅 杨和镇党委书记
徐 军 胜利乡党委书记
李耀续 杨和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郑进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占军、李岳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设重点项目巡视督查
组,王晓东同志兼任组长。设社会治理巡视督查组,刘明同志兼任组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