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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003/2018-13004
  • 永党发〔2018〕14号
  • 永宁县委办公室
  • 永宁县委办公室
  • 有效
  • 2018年03月19日
中共永宁县委 永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宁县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党发〔2018〕14号
时间:2018年03月19日 来源:永宁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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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驻永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永宁县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18319

  永宁县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脱贫富民工作,实现建档立卡群众稳步增收致富,确保贫困村如期顺利通过脱贫出列验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围绕永宁县2018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及“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目标要求,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持和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转移培训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四到”扶贫攻坚工程,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条件,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举全县之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顺利完成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 

  二、脱贫目标 

  深入推进“脱贫富民”、“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支撑为基础,以金融促动为助力,以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满意度为宗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强基础、补短板、促创新,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精准施策,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奋斗目标,把闽宁镇建设为东西扶贫协作示范镇、生态移民示范镇、现代农业示范镇、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深化改革示范镇。2018年闽宁镇福宁、木兰、武河、园艺、玉海村脱贫出列,2019年原隆村脱贫出列,闽宁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达到15%以上。

  三、脱贫标准 

  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内,达到五通八有目标即可退出。

  “五通”:通路(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自然村道基本实现砂砾硬化)、通水(自来水入户问题基本解决,缺水地区干旱季节就近有人饮工程点取水)、通信息(行政村通宽带,自然村通信号全覆盖)、通广播电视(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客车(行政村通客车运输)。 

  “八有”:有增收的支柱产业(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贫困村有一到两项增收产业项目)、有经济合作组织(有1—2个能带动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经济合作组织)、有综合服务网点(有为农户提供种植养殖技术、良种良育服务的畜牧服务点、有从事零售业的超市、便利店和经销农资的商店、有条件的应有电商扶贫点和金融代办点)、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有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器材和文化活动场地)、有标准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药品配备齐全,有取得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行医资格证的合格医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达到100%)、有团结干事的两委班子(班子健全、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强、村规民约行之有效,群众对两委班子满意度达到80%以上)、有驻村工作队(群众对驻村工作队满意度达到80%以上)、有集体经济收入。 

  四、退出程序 

  贫困村退出,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银川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 

  第一步:村委会申请。拟脱贫村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后,向闽宁镇党委、政府提出脱贫申请。 

  第二步:闽宁镇初审。闽宁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提出申请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在全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复审意见。 

  第三步:县直部门核查验收。交通运输局核查通路、通客车情况;水务局核查通水情况;发改局核查通信息情况;文体局核查通广播电视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情况;农牧局核查产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综合服务网点情况;卫计局核查卫生室达标情况;组织部核查两委班子健全状况、驻村工作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各部门核查通过后,签署核查通过呈报书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第四步:县级复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有关部门提交核查通过呈报书后,选派领导小组成员成立贫困村脱贫出列专项验收小组,对各销号村进行全面的验收核实,并将核实后确定的考核销号村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公告无异议后,向银川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第五步:市级审定。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经银川市验收通过后,报自治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五、建设任务 

  (一)全力打造“一村一品”。立足各村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基础。原隆村打造休闲旅游示范村,以游客服务中心为核心,德龙、壹泰、昌盛光伏、红树莓生态园为依托,发展观光旅游,2018年接待游客2万人,旅游收入300万元。福宁村打造商贸服务业聚集区,引进宁夏富农振农公司成立智能温棚合作社,建设日光温棚150栋,以“板桥模式”打造精品果蔬生产基地,同时,依托闽宁汽车物流园和新镇区,发展餐饮、百货、农产品流通、机械维修等服务业,2018年新增商户100家。武河村打造精品酿酒葡萄示范村,规模种植高品质酿酒葡萄,在现有3180亩的基础上新增1000亩;园艺村打造优质饲草种植基地,依托十万亩草畜产业带,流转土地引进协会种植饲草1000亩,带动农户种植2000亩以上;加快中光光伏60兆瓦项目进程,以“光伏+养殖”模式推进规模养殖。木兰村打造枸杞种植示范村,依托红枸杞合作社,统一注册“木兰红”商标,打造枸杞品牌,引进宁夏丰禾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枸杞产品研发,流转土地1000亩,发展枸杞标准化种植。玉海村打造规模养殖示范村,推进散户养殖向规模化养殖转变,2018年新增养殖肉牛1000头。

  (二)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持续推进“五通八有”巩固提升工作。做好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建设方案,针对各村基础配套设施薄弱,环境脏乱差问题,认真做好给排水、燃气、巷道基础设施摸底工作。2018年,完成6个村污水处理站、公共卫生间及街道、巷道亮化绿化、铺设天然气等工程,改造提升老旧农宅180个;投资2400万元,完成福宁村巷道整治硬化及下水铺设工程,园艺村街道排水改造提升工程;投资1500万元,实施玉海村美丽村庄项目,完成中滩路硬化、各组巷道及两边给排水、硬化绿化工程,完成玉海特色街区改造和休闲广场建设,实施水冲式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厕所1000座。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有效利用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力争武河村、园艺村、玉海村等本村住房达到集中连片,整齐划一。

  实施老镇区排水、供热、天然气、道路硬化、闽宁供水厂至高位蓄水池输水管道、南部水厂至玉海村人饮配水管道等工程,探索公共服务优质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的先行经验。进一步优化镇区内道路路网结构,2018年,实施中西滩道路、立兰酒庄旅游宿营地道路、金玉路改建、西夏区至闽宁镇扶贫公路等道路工程和玉海村人饮管道改造工程、千亿斤粮食等项目建设,硬化道路33.89公里,平田整地430亩,砌护各类渠道44km,配套建筑物798座,改善灌溉面积3500,新砌支斗渠1.5km,新砌农渠43km,铺设供水管道25.5公里,解决14495974人饮用水困难问题和福宁村养殖小区供水问题。

  (三)持续抓好产业扶贫。大力发展种植产业。扩大特色种植规模,2018年新增葡萄种植6000亩、枸杞1000亩;加快提升红树莓“旅游+”、“生态+”模式田园综合体建设,推进红树莓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2018年,全镇红树莓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实现稳定就业200,季节性就业5000人。促进设施农业发展,以福宁村、原隆村为重点,依托华盛绿能、富宁振农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2018年,全镇设施农业面积达到800亩,其中福宁村300亩,原隆村500亩。逐步将设施农业打造成集农业生态休闲、旅游观光、科技教育、产业扶贫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全面发展养殖产业。壮大肉牛产业。以原隆村、园艺村、玉海村、木兰村为重点,加强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加大闽宁镇万亩草畜产业带肉牛养殖企业招商引资力度,以原隆村为重点,实施壹泰牧业建档立卡二轮肉牛托管、原隆村生态移民肉牛托管全覆盖项目。以木兰村、武河村、园艺村为重点,扩大犇旺养殖“扶母还犊”规模,推广户达到750户以上2018年全镇肉牛饲养量达到2.2万头以上。以武河村、园艺村为重点,充分发挥闽楠等肉羊养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依托武河、园艺村综合养殖园区,吸纳周围散养户入园养殖,逐步提升肉羊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2018年全镇肉羊饲养量达到4.5万只。积极推进黑毛驴规模养殖,扩宽农民致富渠道,2018年全镇黑毛驴饲养量达到5000头,托管1000头,托管分红100万元。稳定家禽养殖业。推进闽宁智慧农业扶贫产业园项目、永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畜禽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逐步提升晓鸣农牧蛋鸡产业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农户自愿参与家禽养殖业,2018年全镇家禽饲养量稳定在95万羽。继续推进光伏产业。依托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华盛绿能(宁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以“光伏+农业”新型农业开发项目作为切入点进行产业布局。2018年,大力实施盛景光伏二期20兆瓦“光伏+设施农业”和中光公司德伏、德润、德光新能源60兆瓦“光伏+养殖”项目。新建光伏农业设施大棚385,解决长期就业300人。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强力推进劳务产业。充分整合各项培训资源,加强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每个村培育3-5个带动能力强的劳务输出组织(或劳务经纪人),促进移民及时就业,就地就业。引导县域内服装纺织、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在闽宁镇创办5个就业扶贫车间,确保每个建档立卡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组织用工单位举办闽宁镇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场。2018年完成订单培训800人,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全镇有组织劳务输出1万人以上,工资性收入1.9亿元,其中:原隆村19223651万元、福宁村30005700万元、武河村14002660万元、木兰村8001520万元、园艺村17502075万元、玉海村15703894万元。政府购买不少于50公益岗位,社会捐助购买20个公益岗位,用于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尤其是脱贫能力弱、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口就业。创新发展旅游产业。依托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长廊核心区优势,大力发展葡萄酒产业,提升德龙、立兰、中粮长城等酒庄知名度,打响永宁高端葡萄酒品牌。整合葡萄、光伏、红树莓、肉牛养殖等资源,打造以自驾、采摘、赏鉴为主题的闽宁一日游精品线路,开通原隆村乡村游。2018年完成立兰酒庄、棚湖湾树莓生态景区、中粮长城云漠酒庄、西夏王玉泉国际酒庄A级景区申报创建工作,提升改造民宿20家,闽宁游客集散中心对外营业。旅游产业带动就业500人,接待游客50000人。组织开展贺兰山越野挑战赛等国家、自治区级越野体育赛事,逐步将闽宁镇打造成国家级贺兰山旅游体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电商扶贫。2018年完成6个贫困村电商全覆盖。在原隆村、木兰村持续开展手工制品制作培训,依托中国电信和宁夏昱荣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中国特产永宁馆”电商平台展销软陶、刺绣、柳编等手工制品,2018年展销产品51个单品扩大到66。全面推进“淘翼夏—永宁特色农产品直供项目”,依托“互联网+村(社区)+服务”模式,通过移动平台和线下门店将永宁蔬菜、葡萄酒等商品输出到城市社区,形成整合产品资源,深化产销衔接,网订店取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业态,2018年全镇裹件收发量增长20%。加强重要产品品牌培育和认证追溯体系建设。比亚迪新能源生产基地7月建成投产;盈石银川电子商务产业园3月开工建设,年底一期建成;实施创业谷二期4万平方米厂房及附属设施配备项目;力争京东集团落地,建设永宁亚洲1号智慧电商运营中心和宁夏结算中心。闽宁扶贫产业园,2018年晓鸣禽业投资3亿元的智慧农业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完成宁夏三有电器公司开关柜、宁夏北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烘焙油脂系列返乡创业项目一期建设,加大青川管业和亚通科技的扶持力度,力促宁夏杞菇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栋厂房投产,年生产100万棒,带动农户200户。 抓好闽宁商贸汽车物流园项目,实现园区公寓酒店、加油加气站和商务宾馆正式运营。宁萧服饰正式生产,年用工人数达到2000人,麦丽燕服饰用工人数达到150人,中银绒业闽宁针织厂稳定务工人数350人。

  (四)全力做好金融扶贫。认真做好区市扶贫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年度争取资金5000万元。大力开展评信授级工作,不断释放黑名单,县域内建档立卡评信授级覆盖率达到100%且信用评级均为良好。加强小额扶贫信贷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基准利率贴息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提升贷款额度为5-10万元,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群众扶贫信贷实现全覆盖,年度放贷完成7800万元。加强互助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建档立卡户年使用互助资金户数达到90%。注入黄河银行、汇发村镇银行3000万元担保金,融资3亿元为创业就业和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对接中国银行,争取到闽宁金融扶贫贷款资金3亿元,2亿元用于扶贫企业使用,1亿元用于农户发展产业。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户“扶贫保”投保缴费工作,争取种养殖产业保险覆盖面达到90%;认真做好原隆村注资560万元按1:10融资5600万元创业就业和产业发展基金的健康运营工作,为有创业和发展产业需求的群众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扩大千村信贷、创业贷款发放范围和额度,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五)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切实推进医联体建设,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制度。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闽宁镇卫生院新建项目开工建设。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采取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医保报销目录、提高大病救助上限、政府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六)不断深化教育扶贫。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黄夷小学、铁西小学厕所改造;闽宁三幼、武河幼儿园教师周转房,秋季投入使用;投入144万元,完成武河幼儿园、玉海幼儿园、闽宁三幼设施设备投入。实施闽宁二中、二小信息化工程。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积极落实“金秋助学”“雨露计划”等各项慈善救助、教育惠民政策,每年投入71万元,用于做好全镇普惠性幼儿园贫困幼儿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闽宁镇新镇区建立永宁县学生资助中心闽宁分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继续做好国家电网宁夏电力公司对精准识别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工作。不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在闽宁镇打造名师工作室和优势学科2个,争取教育厅培训项目资金,对闽宁镇骨干教师和年轻教师进行培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

  (七)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持续实施“56789”暖心工程。实现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对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集中供养,让特困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待遇。

  (八)妥善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深入细致开展住房排查,全面完成老移民危房改造工作。采取盘活存量、分类补贴等措施,整合资金1100万元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多代多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着力培育增收产业,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劳务移民社会保障,加快户籍核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等工作,对困难家庭按相关规定及时给予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稳妥解决好农村自主迁徙人口管理问题。

  (九)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攻坚。深入贯彻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协作力度、拓展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容、提升协作层次。以农村党支部书记、致富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建立县乡村三级联训机制,围绕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等内容定期集中开展轮训工作,提高脱贫富民带头人的致富能力。完善帮扶干部管理机制,强化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十)激发培育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建立有的放矢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措施,对主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表彰奖励20-30户,每户奖励2000元。狠抓精神“脱贫”,扭转“等、靠、要”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力更生和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涉农扶贫政策紧密结合,大力开展文化扶贫和移风易俗、孝老敬亲、勤俭持家等思想教育活动,抵制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树立社会新风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脱贫出列决策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目标要求,扎实做好一村一个计划、一户一套措施、一人一本台账的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脱贫出列政策和措施。扶贫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脱贫出列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各项脱贫标准、程序开展脱贫出列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严格按照《全区建档立卡复查复核和查漏补缺工作方案》(宁扶贫办发〔201744)文件要求,对闽宁镇6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户进行拉网式排查。20183月底前完成一季度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五看十步法”的精准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档外”贫困人口进行核实补录,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排查工作即日起展开,每季度开展一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加强项目、资金督查监测管理。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扶贫部门、闽宁镇要加强对贫困村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定期对涉农扶贫资金进行督查监测,严格防止涉农资金违规违纪现象。 

  (四)强化工作责任。扶贫办、闽宁镇要把贫困村脱贫出列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谋划贫困村巩固提升工作,对照脱贫出列标准,细化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合力,确保贫困村脱贫出列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严格考核验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扶贫部门将对脱贫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各村严肃追责。 

    

  附件: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领导小组 

    

  (一)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克孝  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润军  永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郭雪平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段伏林  县政协主席 

              杨宝文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  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钱  冬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望远工业 

                      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闽宁镇党委书记 

              郑振杰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任丽琴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  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晓东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郑进选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王少林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满  红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少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金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蒯金银  县政协副主席 

              郭  宏  县政协副主席 

              孙佳勇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孙占军  县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杨雁冰  县委纪委副书记 

              王  蕾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学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翁  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  成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黄轶群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志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岳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长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立云  县教育局局长 

              杨坤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梅  县民政局局长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伍庭利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海星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白崇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毛占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兴宁  县水务局局长 

              王金成  县农牧局局长 

              周永平  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局长 

              沈学华  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局局长 

              杨新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海军  县审计局局长     

              纳金东  县林业局局长 

              孙伟国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撒奋勇  县扶贫办主任、闽宁镇党委副书记 

              张永忠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  印  县经济技术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王勇强  闽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桂宁  县妇联主席 

              王建邦  县文联主席 

              魏  勇  县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撒奋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贫困村脱贫出列日常工作。 

  (二)闽宁镇驻村工作队(6个)

  1、原隆村

  队  长:刘  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队长:王  庭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队  员:马鹏举  国土资源局科员 

          王剑翔  闽宁镇政府工作人员 

  2、玉海村

  队  长:杨  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队长:吴  涛  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产业服务部部长 

  队  员:郭贵龙  胜利乡政府科员 

          王振军  闽宁镇政府工作人员 

  3、武河村

  队  长:王少林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队长:刘晓磊  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工委委员 

  队  员:纳玉华  林业局工作人员 

          纳世豪  闽宁镇政府工作人员 

  4、园艺村

  队  长:满  红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队长:张  军  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队  员:冯瑞强  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丁成民  闽宁镇政府工作人员 

  5、木兰村

  队  长:张  文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队长:梁  慧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队  员:田  鹏  水务局工作人员 

          薛  飞  闽宁镇政府科员 

  6、福宁村

  队  长:孙佳永  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队长:马  宁  城管派出所副所长 

  队  员:王立兵  社保局工作人员、闽宁镇党委委员、镇长助理(挂职) 

          付有华  闽宁镇政府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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