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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永宁县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旅发〔2017〕79号)及《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7〕3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7〕46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2018〕39号)文件精神,坚持“旅游兴县”战略不动摇,依托一园三线六区的旅游大格局,着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县,推动旅游事业繁荣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全域旅游推进大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三大战略和五个扎实推进,积极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完善旅游发展布局,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扩大旅游开放水平,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全县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更加优化,供给体系更加多元,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管理体系更加规范,共享体系更加成熟,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优势互补的全域旅游产业体系。到2021年,旅游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永宁旅游发展排名在全区较为突出,全县游客接待量突破5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3亿元,旅游富民增收效果明显,推动旅游业成为新常态下的经济新增长点。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开展旅游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旅游司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旅游执法,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监局、城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积极创新旅游配套机制。建立相应的旅游联席会议、旅游项目联审、旅游投融资、旅游规划公众参与、旅游标准化、文明旅游共创、旅游志愿者组织、旅游人才培养、党政干部培训、旅游工作考核激励等机制。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公室、人社局、经合中心,团县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逐年增加旅游发展财政预算,制定相应的扶持旅游业发展措施。鼓励我县金融机构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全域旅游发展,鼓励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对民间资本进入旅游行业,给予鼓励和支持。设立旅游投资公司,撬动社会各类资金参与全域旅游建设。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经合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旅游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加强旅游规划实施管理。编制并印发《永宁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永宁县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把全县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系统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五)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加大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乡村旅游点、葡萄酒庄集群、交通集散点、加油站、休闲农庄、超市商场等旅游节点的厕所建设力度,将旅游厕所纳入永宁县城乡建设规划统一布局,所有临街、临景的单位厕所免费开放,推进市场多元供给和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加快交通路网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国道、乡村道路网络建设,加大通往景区旅游道路建设的投入,着力完善景区(点)与高速公路无缝连接的旅游公路网,配套建设休息驿站、自行车道等服务设施,加快旅游交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在公共交通枢纽、闽宁游客集散中心、主要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地之间开通旅游公交专线、旅游直通车,有效解决“大交通”与“小交通”的衔接问题。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发改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配套。在建好景区游客中心的基础上,新建1到2个游客集散中心,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快公共区域旅游交通标志牌、旅游导览图、停车场、汽车营地等建设,在全县建立使用标识规范、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引导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加快停车场和停车位建设。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交通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八)推动信息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互联网+旅游”工程,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旅游产业基础数据库, 加快建设永宁县智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旅游业的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和智慧营销。全县所有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和重点旅游乡村实现WIFI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九)推动“旅游+”发展,实现多元化融合发展。
1.旅游+文化。合理利用我县历史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培育文化旅游基地和文化生态旅游村。深入挖掘和弘扬我县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商品的研究创意设计,开发具有永宁特色、永宁味道的文化商品。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旅游+农业。以现代农业为抓手,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休闲农庄、葡萄小镇、特色民宿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深入挖掘大米、有机蔬菜、水果、枸杞等特色旅游商品。
牵头单位:县农牧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旅游+体育。推动旅游与体育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贺兰山东麓自行车赛道、自驾车营地,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体育旅游消费、体育赛事观赏、体育运动培训等项目,大力推出贺兰山东麓自行车、典农河生态园徒步、三沙源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红酒马拉松以及明长城运动等群体性旅游体育赛事,培育赛事活动旅游市场,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旅游+生态。落实生态立区战略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挥海子湖、银子湖等湿地资源优势,推进永宁县绿色生态旅游产品开发,践行绿色旅游消费观念,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发布绿色旅游消费指南,拓展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市监局、农牧局、旅游局、经合中心,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推进景区精品化。全面提升旅游景区档次,加快宁夏川民俗园温泉乐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全县A级景区指导创建,力争到2021年,创成5A景区1家,4A级景区2家,3A级景区6家。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一)拓展全域休闲空间。突出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整合开发鹤泉湖湿地旅游资源,加快推进三沙源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以三沙源、丝路文旅国际度假区、棚湖湾树莓生态旅游度假区为重点的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强化“银川市的星期天”品牌形象。力争到2021年,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2家。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二)推进旅游村镇建设。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特色旅游村镇建设标准,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全面提升软硬环境建设,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旅游村镇。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深入挖掘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农业科技、古村古镇的旅游价值,抓好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区、休闲农业观光园、旅游小镇开发建设,打造一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精品旅游村镇、精品农家乐、乡村民宿。
牵头单位:县农牧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三)支持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基地,创新开发旅游特色商品。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研制和生产档次高、创意新的名、优、特、新、奇旅游商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永宁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宣传和销售。重点支持旅游商品新产品、特色旅游商品的研发,支持建立旅游商品研发人才队伍,重点挖掘、开发具有特色的工艺美术品、绿色风味食品、保健品、土特产品、旅游文化纪念品、旅游日用品等特色旅游商品,推出永宁旅游必购商品名录,加大旅游商品宣传。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农牧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林业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持续打造旅游品牌。大力支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音乐节、美食节等特色文化活动。重点组织实施好“生态永宁˙情溢满园”永宁县冬季旅游采摘季,“永宁大集˙大吉永宁”大型新春灯会、永宁特色文旅一日游、葡萄酒庄丰收季自驾游等旅游品牌活动,实现全域旅游示范县“全景、全业、全时、全民”创建模式,树立永宁全域旅游形象。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五)提升旅游品牌影响力。综合运用两微一端和新媒体,加大旅游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贺兰山下·醉美永宁”旅游整体形象品牌。加大旅游宣传投入力度,在主要交通枢纽(机场、车站等)、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公共场所设立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在交通主干线设立主要旅游景区标识,多渠道、多角度宣传“贺兰山下 醉美永宁”旅游品牌。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交通局、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六)加强旅游执法。完善旅游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旅游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损害游客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实现旅游执法检查的常态化。公安局、司法局、市监局、城管局、交通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涉旅领域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旅游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人民法院,市监局、司法局、城管局、交通局、卫计局、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七)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主要旅游线路沿线、景区周边、微型景观周边、乡村旅游聚集区周边、湖泊河流周边、风景道周边,集中开展环境整治,实现路洁、水净、风景宜人的环境氛围,在重点旅游村镇、农家乐、民宿实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旅游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八)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编制我县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永宁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鼓励校企合作,加强旅游创意产品研发与成果转化。建立旅游从业人员轮训制度。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建立永宁县人才信息库和网上人才市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旅游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九)构建旅游富民长效机制。落实乡村振兴、脱贫富民战略部署,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旅游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通过旅游产业发展帮助贫困乡镇解决更多的就业岗位,通过旅游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带领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农牧局、林业局、旅游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实施旅游惠民工程。规范景区门票价格,逐步摆脱门票经济依赖,不断提升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消费比重,撬动交通、餐饮、住宿、文化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消费,拉长旅游消费产业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释放旅游消费潜力。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制定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时段的旅游价格优惠政策,结合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红黑名单制度,制定红名单人员激励政策,营造人人共建共享的旅游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一)大力发展新型旅游业态。推动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拓宽产业链,探索建立“医、药、养、健、游”高端产业链和新型健康发展模式,吸引候鸟式异地养老基地的投资招商,推进养老地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旅游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全域旅游的领导机制,成立永宁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域旅游发展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朱 剑 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
副组长:郝春明 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任丽琴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姜 利 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望远镇党委书记
刘志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占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赵 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轶群 县委政研室主任
王雪霞 县编办主任
王长宏 县发改局局长
马立云 县教育局局长
杨 冰 县审批局主任
杨坤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梅 县民政局局长
姜 文 县司法局局长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社局局长
伍庭利 县国土局局长
张建新 县环保局负责人
白崇东 县住建局局长
毛占成 县交通局局长
金 铸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金成 县农牧局局长
纳金东 县林业局局长
李 海 县市监局局长
周永平 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新斌 县卫计局局长
王海军 县审计局局长
马跃林 县统计局局长
孙伟国 县安监局局长
史建春 县农发办主任
撒奋勇 县扶贫办主任
沈学华 县旅游局局长
张永忠 县城管局局长
刘 印 县经合中心主任
赵建明 李俊镇党委书记
王 凯 望洪镇党委书记
潘 毅 杨和镇党委书记
徐 军 胜利乡党委书记
李耀续 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和 县税务局局长
张 雪 县气象局局长
魏 勇 县供电局局长
杨 阳 县电信公司经理
吴少辉 县移动公司经理
吴 丹 县联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丽琴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沈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旅游兴县”战略,深化对全域旅游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站位,形成发展全域旅游的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增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落实配套措施,合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要将全域旅游建设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内容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通力合作,夯实基础保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明确目标责任,通力合作,真抓实干,积极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分解任务,同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抓好落实,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按照创建工作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我县全域旅游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县旅游局要定期汇总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对本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联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创城办开展督查检查,及时考核通报。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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