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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永宁县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落实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银川市打造区域性数字经济高地战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机遇,加快我县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商用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推进、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工作思路,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推动5G产业集聚发展、构建5G产业生态体系、促进5G与各行各业融合应用,实现两年内全县5G网络连续覆盖,5G网络应用不断普及深化,为全县发展互联网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由政府提供建设5G通信技术的良好政策环境,建立协调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5G产业发展。
(二)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实现协调衔接、合理布局。
(三)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发展。积极推动移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路灯杆、监控杆、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双向开放,创新建设模式,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
(四)坚持安全环保、绿色协调。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积极推进5G基站景观化建设,与城乡建设发展环境协调统一。
(五)坚持应用引领、重点突破。聚焦5G应用产业链,强化双招双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以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为先导,着力打造5G应用示范标杆。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快5G建设,夯实通信网络基础。建立健全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专项推进小组,全力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基站建设取得实效。2020年底全县建设5G基站力争达到600个以上,优先覆盖县城城区及望远镇区(包含宁夏永宁工业园区);2021年底全县建设5G基站力争达到1000个以上,实现90%以上的5G网络覆盖率。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电信运营商
(二)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引导基站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将5G基站布局规划建设内容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统筹,将5G网络空间设施落实到城市建设及各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利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设施等行业规划要同步落实5G站址、机房、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各电信运营商
(三)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备案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保障5G网络建设用地用电等资源要素供给,简化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5G基站环评实行备案制;5G基站占用国有土地不超过10平方米的按照公共设施占地处理;对纳入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存量设施,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审批流程补办相关建设手续。电力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申请审批流程,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
牵头单位: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各电信运营商
(四)开放公共资源,提高公用设施利用率。全力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站的传输线缆、通信管道及电力引入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免费开放桥梁、车站、服务区、市政绿化区、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开放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构筑物;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县属路灯杆、公安(城管)监控杆、交通指示牌、公交车站亭、电力杆塔、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区域),为铁塔公司、广播电视发射塔、5G运营企业维护改造5G通信基站提供便利。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循公共资源开放单位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安全作业标准、规程。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教体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县供电局,各电信运营商
(五)落实规范制度,建立同建共验机制。落实宁夏《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DB64/T 1552-2018),为通信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预留建设空间,推动通信基站与新建公共建筑物、住宅建设项目、公路沿线工程等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铁塔公司参与通信基础设施分项验收。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要向社会开放共享富余的铁塔、管线、机房等功能性设施。5G基站与供电设施应同步建设,5G基站建设部门提前向供电局提供分年度5G基站建设位置及用电负荷,供电局据此开展相关供电设施建设或改造工作,满足5G基站布点和用电需求。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市监局,县供电局,各电信运营商)
(六)强化规范管理,降低通信设施成本。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快速低成本建设。各电信运营商(包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应当合理规划5G网络设施布局,充分利用现有通信基础设施,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5G基站新建、改造工作,降低通信设施建设成本。加大推进对新建通信基础设施供电力度和对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力度。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电力铁塔及农村地区低压电力杆路等要向通信设施开放共享,降低通信设施建设成本。要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19〕354号)文件精神,通过出台物价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失信管理制度等措施:坚决纠正5G基站在转供电环节中出现的乱加价行为,对拒不纠正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在开放共享资源的实施中,全县各相关单位不得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依法收费的项目应不高于同期同类标准,切实降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支出费用。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县供电局,各电信运营商
(七)增强保护措施,确保设施平稳运行。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严厉打击阻挡5G基站建设、运营和维护的非法行为,确保5G建设顺畅;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损失金额)予以补偿,对迁移或损毁的通信基站要按照同等数量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要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确保5G网络通信质量不受影响。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电信运营商
(八)加强产业培育,推动5G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1.5G+智慧农业。依托我县各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突出高新技术先导,狠抓重大技术攻关,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5G+智慧农业示范应用,促进种植、加工、物流等产业链条有机融合,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和点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局、发改局
2.5G+智能制造。积极开展5G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依托先进的工业数据采集技术,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着力打造产业数据获取、数据汇聚、数据赋能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平台,加快5G技术与智能控制深度融合,支撑制造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局
3.5G+智慧城市。加快5G与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智能传感器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协同创新,推进5G技术在智能泊车、智能抄表、智慧照明、智慧楼宇、智慧管网、智慧政务、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等领域广泛应用,提升响应速度和服务能力,推动城市智慧化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
4.5G+智慧教育。推动5G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积极构建互动课堂、物联网智慧管理、人工智能教育等基础环境,在教育资源共享、创新素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党建思政、现代教育治理等方面开展示范应用,形成人才培育、教育服务、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局
5.5G+智慧医疗。探索5G技术在互联网医疗和远程医疗中的应用,推动互联网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手术、远程查房、远程医学教育便捷开展,打破地域限制,推动健康医疗服务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局
6.5G+智慧交通。以5G网络通信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和汽车制造融合发展为主线,促进5G技术与路网监测、车辆安全监管的深入融合。待自动驾驶技术与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成熟后,逐步推广无人驾驶技术在道路交通领域的应用。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科技局、商投局
7.5G+智慧旅游。以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加快推进重点景区5G网络覆盖,优化景区网络环境,打造景区AR/VR虚拟游览体验、视频直播、导游导览、智能解说等服务场景,提高景区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体验,推动景区信息化建设进程。利用5G技术和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相结合,拓宽数字化体验业务。依托5G+AI图像识别技术、感知设备等应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分析的广度精度,以游客为中心的终端协同,全面提升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交通局
8.5G+融合媒体。以5G技术为契机,以媒体融合为重点,打造基于5G技术的融合媒体网络,提升融媒体内容制作和云端存储,推动电视平台之间、电视与手机平台之间的融合,丰富社交化、智能化、移动化的传播矩阵,实现由“平面媒体”到“立体媒体”“沉浸式媒体”的升级,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发改局
9.5G+4K/8K超高清视频。探索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建设,积极引进视频产业链企业,开展视频内容生产、5G传输测试试验,促进4K/8K超高清视频在赛事直播、演出直播、游戏娱乐以及景点宣传、安防监控等领域应用。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广电网络公司永宁分公司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
10.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VR/AR/MR)。稳步推进基于5G低时延、高带宽、高并发特点的VR/AR/MR技术,在智能制造、工业和建筑设计、健康医疗、游戏娱乐、旅游体验、文化传播等领域的应用,充分调动和发挥VR/AR/MR技术提升生产工作效率、助力企业快速发展的优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局、文旅局
(九)加快5G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5G产业人才小高地,加快引进一批5G领军人才及团队,并为其配置和制定事业发展平台及人才保障措施。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一批5G产业急需技术技能人才。鼓励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各类信息技术人才来永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 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联动,压实主体责任。成立永宁县5G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化、自然资源、市政、电力的政府副县长担任。切实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建立5G建设统计监测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年度建设任务,按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总结,对推进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强科普宣传,营造5G建设共识。全面开展5G建设科普工作,普及5G频谱知识和电磁辐射常识,消除群众未知恐惧及畏难情绪,宣传5G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带动行业发展及推动社会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变革的意义及作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永宁县5G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永宁县5G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县5G网络规模部署,加速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立永宁县5G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 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袁雪祥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佳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耀续 县委办公室主任
郭旭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叶广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学荣 县委网信办主任
马跃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立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任建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学斌 县科技局局长
徐 军 县民政局局长
伍庭利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雁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伟国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王文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纳金东 县水务局局长
赵建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 斌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周永平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淑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国宝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邵永胜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永忠 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沈学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赋力 李俊镇镇长
苏志军 望洪镇代镇长
张 昊 杨和镇代镇长
柳 有 胜利乡乡长
眭光武 望远镇镇长
王勇强 闽宁镇镇长
李岳峰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 勇 县供电局局长
杨 光 广电有线网络永宁分公司经理
蔡雪媛 中国电信永宁分公司经理
朱 祥 中国移动永宁分公司经理
徐胜微 中国联通永宁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网信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网信办主任担任,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县5G网络建设发展,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5G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由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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