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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党工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永宁县贯彻落实市委〈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7次常委会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永宁县贯彻落实市委《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关于推进基层治理要求,切实加强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推动银川市委《关于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试行)》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优化组织体系,提升基层组织力
(一)构建纵向党组织体系
1.组织设置。在现有街道(乡镇)党(工)委、社区党支部两级党组织架构下,调整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直管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社区党委,直管党员50人以上的社区党支部升格党总支。根据居民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数量,以居民区为单位设立党支部,一般党员人数不超过50人。根据各个楼栋党员人数,通过单独建或联合建的方式组建楼栋党小组,由党员兼任楼栋长,构建“街道(乡镇)党(工)委—社区党委(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四级组织体系,使网格单元成为有组织机构、有党员队伍、有活动载体的社区基本单元。辖区商圈、楼宇、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区域位置由社区兜底管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街道(乡镇)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规范建设。居民小区党支部班子成员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由社区党委(党总支)干部或专职网格员中党员担任。支部委员由业委会、物业负责人、专职网格员、离退休领导干部中的党员担任,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居民小区党支部领导下的楼栋党小组负责制,设党小组长1名。居民小区党支部在社区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楼栋党小组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构建横向共治组织体系
3.推动区域党建共建。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在街道成立综合党委,统筹管理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住建局、市监局、民政局要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内商圈、楼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底数摸排与兜底管理工作,加大新兴经济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推进区域化党建共建。实行社区、物业、网格、业委会等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双向进入,构建“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红色新兴经济组织”的横向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住建局、市监局,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建强网格自治组织体系
4.优化网格单元设置。由民政局负责,按照“就近并入、按需新设”原则,明确划分杨和三期、四期、康城等集中安置小区管辖镇(街)及村(社区),确保不留服务管理空白。各街道(乡镇)按照“户数适中、任务适度”原则,以居民300至500户合理划分网格,可根据地域、人口、老旧小区等因素,调整网格户数和规模。按照全科网格建设要求,整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条线力量、资源,实行多方协作、一网联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杨和镇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加强网格治理团队建设。建立“1+2+X”的网格治理模式,实现一个网格由一名社区“两委”成员牵头管、专职网格员和社区直管党员具体管、两代表一委员或离退休干部、物业职工、志愿者、在职党员等群体协管的治理格局。探索实施网格智慧化工程,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将党建、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住房、物管等基层治理信息在同一网格采集和共享,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卫健局、住建局、审批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网信办、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优化人员素质,提升队伍带动力
(四)选优配强工作力量
6.选优配强街道领导班子。在街道原有行政、事业编制基础上,增设1名组织委员,纳入县委管理,专职分管党建工作。由街道辖区派出所所长挂职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7.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由民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计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各街道(乡镇)党(工)委负责,建立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名单,将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纳入社区“两委”后备队伍,同时加大在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发展党员力度,为充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8.选优配强社区领头雁队伍。严格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拓宽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渠道,不定期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在职(离退休)党员干部、退伍军人等群体公开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并通过合法程序将党组织书记选举为社区居委会主任。配备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协助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健全完善管理服务机制
9.建立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动态管理机制。由县民政局负责,按照社区户数3000户以下、3000至5000户以下、5000至7000户以下规模,分别核定职数5名、7名、9名,结合无物业老旧小区户数、流动人口数、服务商圈人数、大型公共服务场所数量,给予一定幅度上浮调整。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0.实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制度。由组织部、民政局牵头,同县纪委监委、政法、统战(宗教)、卫健、信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动审核,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带病”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统战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卫健局、信访局、市监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1.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将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培训列入本级干部培训计划,每年至少有针对性轮训1次;由民政局负责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兜底培训,每年至少全部轮训1次。社区工作者培训经费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探索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沙龙会、“社工大比武”等活动,重点培养一批优秀社区书记,打造社区人才梯队。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2.畅通社区工作者“进出”通道。由民政局负责,按照一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标准核定网格员数量,社区网格员分为专职和兼职网格员,社区书记不得兼任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出现空缺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适当向党员倾斜,确保三年内全县专职网格员覆盖率达到100%。鼓励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参加街道公务员招考,以及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从社区工作者中开展定向招聘,解决社区工作者发展“天花板”问题。畅通社区党组织书记出口,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细化管理方式激活党员先锋队伍
13.建立居民党员直接管理机制。社区、居民小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直管党员的管理监督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通过党员星级化管理、党员家庭挂牌、党员承诺践诺等做法引导党员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4.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机制。坚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包抓联系居民小区、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探索实行党员认岗积分制和党员家庭挂牌制,将积分情况在服务社区与所在单位双向公示,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5.建立流动党员跟进管理机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抓好《银川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加强流动党员定期排查和管理服务工作。注重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作用,引导移交社区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党员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6.建立新兴领域党员兜底管理机制。由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市监局党委、卫健局党委、教体局党工委、民政局党组负责,对辖区内有共产党员的小个专企业(商户)、社会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员户进行挂牌,亮明党员身份,探索划分街巷“党员责任区”、认领志愿服务岗等形式,发挥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展壮大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发动党员志愿者通过网络实名注册、认领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等方式,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优化治理机制,提升多元共治力
(七)完善社区自治机制
17.依法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民政局负责,按照自治区《落实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施意见“六增六提”行动措施》,科学合理划分、依法设立撤并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个社区按3000至5000户常住居民的规模设置,规模过大的要及时调整;居民小区总体数量较少、常住居民数量较多、管理服务特殊人群较少的,可按7000户以内规模设置。落实区、市、县三级联动会商机制,民政局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基础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资源、居民小区数量、辖区人口户数等情况,细化街道和望远镇片区,在2021年社区换届前,确定一批合并撤销或新增社区、新增网格名单,并启动会商程序。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8.健全完善居民自治机制。由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负责,扎实筹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依法依规稳妥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试点,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居民有序参加自治事务的体制机制。由县民政局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居务管理、决策、落实和公开情况,推进社区居务公开,确保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完善社区民主议事制度,健全自上而下的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切实发挥听证会、协商会、评议会、板凳会作用,有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事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以楼栋网格划分为基本单位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建立健全网格民情民意调查摸排、快速反馈、分析研判制度,实现需求在网格征集、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推动基层党建网格和社会治理网格“双网合一”。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9.依法管理业主委员会。由住建局负责,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小区,按照能建尽建的原则,指导社区党组织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序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确保3年内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加强小区党支部对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力度,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员、在职党员、网格员、优秀志愿者进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党员比例不得低于50%。同时采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推动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员交叉任职,同向发力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0.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由民政局负责重新梳理社区工作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准入制,街道和职能部门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嫁社区承担,不得在社区成立临时机构和加挂牌子。确需社区协助办理的,需报请县委和县政府同意,并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八)严格“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考核机制
21.健全联动体系。坚持网格发现、社区上报、街道吹哨、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的原则,健全“1+4+N”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吹哨”主体;街道对公安、综合执法、司法、市场监管4大部门常驻街道的下沉干部进行统一调度、动态管理、跟踪问效;当面临需要常驻部门以外其他多个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急事难事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民政、审批服务管理、住建等N家单位要即刻派驻干部到街道或社区下沉解决有关治理事项,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离。在基层面临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战时”状态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结对包抓形式下沉到居民小区、楼栋协助开展工作。强化督导保障,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导力度,不定期对吹哨需求清单办理情况进行督查,跟踪责任部门办理效果,对不“响应”、迟“响应”或空“响应”的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审批局、住建局、县直其他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九)搭建共商共治机制
22.建强街道社区联合党组织。由街道(乡镇)党(工)委负责,利用疫情防控“大起底”积累的基础数据资料,全面梳理街道社区商业网点、辖区单位、专业市场、商圈楼宇等各种资源,并按辖区进行划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精准有效整合资源,科学谋划设置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党委”,对街道“大工委”兼职委员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充实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党建联席单位,统筹确定兼职委员数量。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3.健全联合党组织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三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社区党组织有效运用“一书三单”(共驻共建协议书、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研究解决辖区内党建工作、社会治理、环境整治、民生服务等重要事项。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分别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吸纳为成员单位,街道、社区联席会议分别每半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小区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等吸纳为成员单位,居民小区党建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动态管理、长期坚持
(十)改进物业服务机制
24.强化党建引领。由县住建局负责,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物业企业,及时指导建立党组织,实行党组织属地为主、行业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对党员不足3人的物业企业,通过与相邻物业企业或所在社区联合组建方式,成立联合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物业企业,通过先行组建群团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社区党组织要主动与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开展共建共联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具体标准,推进红色物业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5.严格考核管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考核评估、信用评级、失信惩戒等制度,将党组织建设、业主满意度、居民小区党组织评价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范围,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6.做实托底保障。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改造管理服务,通过引进信誉较好的物业企业托管、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等方式,适当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兜底无物业、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鼓励无物业小区的社区党组织牵头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社区“两委”成员可兼任物业公司法人,实行“低价有偿”市场化运营,推进全县居民小区物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优化基础保障,提升治理承载力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27.压实城市基层党建联动责任。县委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负责制定思路目标、定向把关、组织实施、资源配置和督查指导,统筹设置街道综合机构,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街道(乡镇)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强对重大政治任务的统领,统筹抓好辖区各领域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和领导社区治理。推动涉及社区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导,各级部门统筹整合用于社区的各类资金、资源、项目等要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领导辖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做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宗教治理,推进德治法治建设。县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要积极履行社区治理责任,住建、发改等部门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进老旧小区“破墙整合、拆小并大”,在小区进出通道、单元门、停车场和公共区域等重点部位安装车辆识别、人脸识别、智能门禁、视频监控等设备,补齐基层治理的设施短板;网信部门、政法委、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要积极推进治理智慧化,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全县“一网统管”格局,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网、社会治安网、综合执法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发改局、公安局、城乡综合执法局、网信办,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二)推进赋能考核
28.优化街道考评体系。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对街道的检查考核,上级职能部门不对街道进行直接考核,确需开展的按一事一报原则报批;延伸到社区网格的治安、人口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服务事项,要赋予社区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评价权。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9.完善下沉力量考核制度。赋予街道(乡镇)党(工)委对公安、综合执法、司法、市场监管等常驻机构的干部管理和考察考核权、任免干部征得同意权等,街道(乡镇)党(工)委对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应占常驻机构考核赋分权重的50%以上,对情况的评价占常驻机构考核赋分权重的50%以上,对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民政、行政审批、城乡建设等其他非常态化下沉部门(单位)的考核以“吹哨事项”办理效果为依据进行量化打分,累计分值占全年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5%,街道对其在考核等次评定上具有建议权。驻区共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星级化评定与参与社区治理、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紧密挂钩,部门(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城市党建工作情况占党建工作考核分值的10%;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率(报到党员数/单位党员总数)低于90%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不得评为三星级以上基层党组织,党员个人全年到社区报道次数少于7次不得评为8星级以上党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考核办,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三)拓展阵地服务功能
30.规范阵地建设。由住建局负责,加强新增社区党组织阵地配套建设,新建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面积不得低于500平米。新增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通过划拨、购买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5:5承担。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商住小区社区活动用房规划和审批。居民区党组织活动阵地通过与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合用、租用阵地等方式妥善解决。严格落实《银川市关于强化政治功能建好管好用好基层党组织阵地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五室一站”基本功能,结合社区阵地实际情况,统筹使用、合理布局,精准定位各室具体服务功能,对相关工作制度及时上墙。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1.拓展服务功能。统筹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各类阵地资源,创新载体活动,加大使用效能。持续推进涉及民生事项审批权限下沉到街道或社区代办,由街道办事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人社局负责规范社区服务站窗口配置、办事流程、标识标牌和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全面向基层延伸。建立社区工作人员错时值班制度,构建社区步行15分钟服务圈。
牵头单位: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人社局、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四)加大投入保障
32.加强人员工资保障。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按照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的标准,对社区工作者薪酬逐年予以递增,确保三年内平均月增资不少于500元。保障社区工作者月工资水平,绩效工资依据上年度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评定结果按月发放,年底结合本年度星级评定结果统一结算。提高社区工作者福利性工资收入,社区工作者民族团结奖、创建文明城市奖奖金按照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奖金的50%发放。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网格员的,工资按照“两委”成员工资标准发放。每月给予居民小区党组织负责人300元工作补助,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县财政情况,对居民小区党支部委员每月发放200元补助,楼栋长每月200元补助。对于因增设社区或增加网格而新增的社区“两委”成员及网格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3.加强社区经费保障。社区党建经费按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别为10万元、6万元、4万元的标准列支,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加大对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常住人口数量以3000户以下每年17万元、3000—5000户每年18万元、5000户以上每年20万元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增加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经费,可利用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党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福彩公益金等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的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项目。由乡镇(街道)负责,将社区运转经费(含水、电、气、暖、网络)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望远镇党委、李俊镇党委、闽宁镇党委、胜利乡党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剑 银川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副组长:张 虹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 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马占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文 县委常委、闽宁镇党委书记
姜 利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望远镇党委书记
曾晓隆 县公安局政委
韩 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叶广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杨 钊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王雪霞 县委编办主任
王学荣 县委网信办主任
徐 军 县民政局局长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雁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国宝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伍庭利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邵永胜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谢丽丽 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文君 李俊镇党委书记
唐 健 胜利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关于“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指导实施。韩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切实履行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谋划、亲自抓督促、亲自抓落实,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中形成一贯到底的动力主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工作严重滞后、毫无起色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经费保障。“四优四提”中涉及经费事项较多,县财政局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社区党组织阵地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人员招录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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