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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永宁县文联
  • 有效
  • 2017年03月30日
永宁县文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年03月30日 来源:永宁县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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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永宁县文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永宁县文联成立于2013年10月,是中共永宁县委领导下的全县文学艺术家协(学)会的联合组织,机构属性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指导所属文学艺术协(学)会及会员的联络、协调、 服务工作;组织文艺创作和文学评奖,开展文艺活动,挖掘、收集、研究、整理民族文化精粹,办好文艺刊物,培养文艺人才,开展文艺采风和文艺作品研讨活动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永宁县文联现有参公编制4名,根据工作职责下设:主席、专职副主席、办公室、组联部、编辑部;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名,属财政拨款一级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永宁县文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7362.95 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74 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永宁县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40.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0.29万元,增长0.07%。其中:人员经费 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1万元、津贴补贴7.83万元、奖金1.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13万元、绩效工资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2万元、住房公积金2.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公用经费1.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工会经费0.24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说明永宁县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62万元,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24万元;增长81%。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10万元,为2017年新增设科目,主要用于书法、美术、舞蹈、摄影、等9个协会开展各项文化艺术活动费用。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16万元,为2017年新增设科目,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文学艺术活动:如采风、创作、举办笔会、画展等活动费用。
    三、永宁县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宁县文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5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变动。
    四、永宁县文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永宁县文联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02.74 万元,支出总预算102.74万元。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2.74 万元,占 10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40.74 万元,占40 %;项目支出62万元,占6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永宁县文联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永宁县文联2017年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办公家具价值2.02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4.50 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所属单位办公家具价值2.02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4.50万元。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永宁县文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因我单位不涉及,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保持空表状态。
  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宁县文联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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