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委组织部2015年决算补充说明
时间:2017年01月19日
来源:永宁县委组织部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永宁县委组织部根据《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永财发[2015]06号文件,下达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指标1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共计13.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其中公车运行为8.35万 元,公务接待为5.09万元;县委组织部2014年“三公经费”共计13.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其中公车运行7.01万元,公务接待6.27万元。
2015年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公车维修制度,严格审批;公车加油一律定点加油,油卡委派专人管理,严格审批,公车运行比2014年增加了1.35万元,上升16%,我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公务接待比2014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3%。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全部控制在县财政局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内。
特此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9日
2015年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公车维修制度,严格审批;公车加油一律定点加油,油卡委派专人管理,严格审批,公车运行比2014年增加了1.35万元,上升16%,我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公务接待比2014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3%。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全部控制在县财政局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内。
特此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今日永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永宁
宁公网安备64012102000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