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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010/2018-8083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3-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 永宁县委组织部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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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决定,研究拟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报经县委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经验,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后进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三)负责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期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适时提出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报经县委批准后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四)负责全县党员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远程教育管、学、用的水平。

(六)负责全县各乡 (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选拔使用提出意见;进一步完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办法和程序,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县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群团组织的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办理分管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检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九)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发挥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及相关协调事项;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

(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主管全县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党员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分管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办理党员调转手续和分管干部的调转手续。

(十二)负责起草和制订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的考核意见、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县直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半年和年终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日常监督调控和检查督导;做好年终迎接市委考核办对我县考核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三)加强组工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教育组工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公仆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

(十四)承办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组织部属于一级算单位。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7.58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80万元,其他支出96.94万元

二、关于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97.0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减少63.01万元,减少31.97 %。其中:

人员经费15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90.50万元,其中:

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2017年预算140万元,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80.71万元,增长136 %。主要用于农村及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服务(组织事务)2017年预算40万元,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38.36万元,增长2339 %。主要用于机关工委日常工作支出及“七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及慰问党员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7年预算35万元,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17.15万元,增长96 %。主要用于党建研究会日常工作支出及非公基层党组织建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预算12万元,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1.51万元,增长14.39 %。主要用于为村及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63.5万元,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65.18万元,增长756.15 %。主要用于为村及社区干部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支减少

四、关于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0万元。

五、关于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总预算487.58万元,支出总预算487.58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87.5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197.08万元,占40.42%;项目支出290.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本级所属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7.5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06万元,增长1.0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合署办公房屋220平方米。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车辆2  辆,价值48.72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8.0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10.3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组织部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90.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5%。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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