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站所、中心、林场:
为促进权力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决定》(银政发〔2020〕70号)文件精神,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权力清单目录》,现将调整后的权力清单目录予以印发。
附件: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权力清单目录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