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3-23 10:35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永双随机办〔2023〕1号文件要求,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我局202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切实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行业领域目前包括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涉木企业、测绘公司的监督检查(具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

1.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野生动物交易、涉木企业、测绘公司数据库。

2.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及时归结到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3.组织抽查工作根据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内容具体组织抽查活动,以数据库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实行以“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确定随机抽查工作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0%,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协调开展联合抽查执法机制

局机关根据工作职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能力,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随机抽查切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检查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站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抓好具体实施。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