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永双随机办〔2023〕1号)文件要求,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切实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行业领域目前包括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涉木企业、测绘公司的监督检查(具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
1.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野生动物交易、涉木企业、测绘公司数据库。
2.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及时归结到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3.组织抽查工作。根据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内容具体组织抽查活动,以数据库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实行以“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确定随机抽查工作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0%,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协调开展联合抽查执法机制
局机关根据工作职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能力,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随机抽查是切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检查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站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抓好具体实施。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