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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永宁县“2023清风行动” 工作情况的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6-23 10:45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23清风行动”的通知》(宁林发202346号)精神及银川市《关于开展银川市“2023清风行动”的通知》(林发〔2023号)要求,我县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开展2023清风行动”,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重要性,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及银川市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健全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协同治理线上线下非法贸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作,群防群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鼓励公众举报、抵制、制止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坚持全面监管,突出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对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动,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对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野外来源候鸟的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三)坚持打防结合,注重预防。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林长以及生态管护员作用,组织开展清网清套清夹清除毒饵以及巡护值守活动,及时发现、报告、制止非法猎捕(采集)活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公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开展情况

(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部门协作。县林草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永宁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第一次),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分工,强调了部门协作执法合力,安排部署了我县2023清风行动”。

(二)由点到面,全面检查。县林草局根据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分工,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分批次到农家乐、农贸市场、物流园区等场所以及鹤泉湖、一排沟等自然栖息地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共出动执法车次25车(次)、执法人员100余人,检查野生动物驯养养殖场(星级农家乐)3农贸市场7个、餐饮及渔具店等相关经营主体117、湿地湖泊巡查监测50余次,均未发现非法经营销售野生动植物猎捕工具、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等行为。

(三)多点宣传,布控监测。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野生动物放生、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南市场等农贸市场各商户、禽类及牲畜贩卖摊位、鹤泉湖星级农家乐及河道湿地周边村民深入浅出的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黄河禁渔、封山禁牧的重要意义增强了群众及相关经营人员对身边野生动植物及自然环境的关注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县林草局累计收救禽类及啮齿类野生动物5只(次),均第一时间交送银川市中山公园收治中心;同时加大监测力度,共设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9个(黄河河滩、西部水系等),检测到白鹭、赤嘴潜鸭、红嘴鸥等十几种野生动物,累计监测记录90余次。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部门),将“清风行动”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中去,扎实做好全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为永宁县生物和生态安全打下坚实基础,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3清风行动”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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