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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信息
时间:2023-02-17 来源:永宁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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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永)应急查扣〔2022〕01号];扣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95件。时间:2022年1月23日。当事人基本情况:永宁县望远镇瑞源综合商店;经营者:杨玉梅;经营场所:永宁县望远镇望远人家A区25-2号。

二、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永)应急查扣〔2022〕02号];扣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16件。时间:2022年1月26日。当事人基本情况:陆聪。

三、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永)应急查扣〔2022〕03号];扣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8件。时间:2022年1月27日。当事人基本情况:陈建华。

四、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永)应急查扣〔2022〕04号];扣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25件。时间:2022年1月28日。当事人基本情况:永宁县杨和镇兴旺日杂商店;经营者:杨彦风;经营场所:永宁县南市场内。

五、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永)应急查扣〔2022〕05号];扣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44件。时间:2022年1月29日。当事人基本情况:永宁县黄羊滩新乐购超市;经营者:王玉英;经营场所:永宁县黄羊滩十字路口向南。

五、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永)应急查扣〔2022〕06号];扣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26件。时间:2022年1月30日。当事人基本情况:永宁县杨和镇好邻居生活超市;经营者:姚玉侠;经营场所: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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