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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卫计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12-08 11:36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序号

执法机构设置

执法机构职责

岗位设置

 

 

 

(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职业的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和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二)承担全县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和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核工作

(四)承担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监督执法工作。

(五)承担母婴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县范围内发生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六)承担危害公共卫生的污染、中毒、疫情等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七)受理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承担卫生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九)承担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

(十)完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永宁县卫生监督所

受县卫计局委托执法

(一)综合事务岗。

(二)医疗卫生监督岗。

(三)药品供应监督岗。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岗。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岗。

(六)职业卫生监督岗。

(七)放射卫生监督岗。

(八)学校卫生监督岗。

(九)临床用血和采供血机构监督岗。

(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监督岗。

 

2

卫生业务科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基层卫生、社区卫生;组织实施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防控、干预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组织实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重大疾病的防治;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规划和方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组织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公共场所、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政和中医药管理岗位。负责医政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技术应用和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和临床实验室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的质量和安全评价。负责指导、监督中医药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药品“三统一”工作。

 

1股长

2.医政管理岗

3

计生业务科

计划生育管理岗位。

开展妇幼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完善生育政策,落实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岗位。

监督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承担行政审批、法律咨询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纠纷的处理。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及答复;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

 

1.股长

2.计生管理岗

备注:1.“部门职责”一栏请参照“三定”方案中的“主要职责”填写;2.“执法机构”指各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各类科室和大队等;3.“岗位设置”指内设机构所设岗位,如队长岗(科长岗、股长岗)、副队长岗(副科长岗、副股长岗)、管理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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