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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21-201/2017-236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7-08-10
责任部门:永宁县望洪镇 发布日期:2017-08-10
名 称:关于印发《望洪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望洪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望党发〔2017〕47号
 
 
关于印发《望洪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联合党委(总支)、支部、站所(中心):
现将《望洪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贯彻落实。
 
 
                    中共望洪镇委员会
                      望洪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8日
 
望洪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
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银川市、永宁县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平安永宁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100天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利剑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利剑专项行动,实现各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恪尽职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四个不发生、四个齐下降、两个双提升”。“四个不发生”,即全年不发生50人规模及以上群体性事件;在重要时间段不发生进京非访;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四个齐下降”,即进京非访人次下降;刑事案件立案数增幅不高于前三年刑事案件立案平均数的6%;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立案数不超过前三年平均立案数的5%;命案发生数不超过前三年命案发生数的平均数。“两个双提升”,即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确保各项指标不超过区市县下达的控制性指标。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7日—3月21日)。举行全镇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梳理、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5月31日)。各村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安巡防、企事业单位自查等工作,有效降低各类风险。对社会治安乱点、突出问题地区开展打防结合的专项行动,各村(社区)既要各自履职又要联合作战,不断改善全镇治安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24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稳控措施和责任倒逼机制,强化专项整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通过专项行动,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切实做到解决一批、稳控一批、平安一方,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村(社区)要自下而上逐级排查,逐村(社区)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发挥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巡防员、社区(中心村)安保等人员作用,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要有完善的记录台账,主动介入调解,对调解一次性不成功或仍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要列为观察对象,跟踪回访,避免发生命案。坚持落实乡镇(街道)每周、村(居)每天动态排查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制度。各站所(中心)要认真排查各领域职工(农民工)劳资纠纷、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社会治安隐患、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既要化解“找上门”的问题,又要主动深入摸排存在问题和矛盾。各村(社区)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将每月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半月统计表,镇综治办将对此项工作每月进行通报,同时将在平安建设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分值。
(二)全面提高治安防范措施。
1.加强机关企业内部安全防范。要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油、汽以及国家机关、通讯等重点单位和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对金融网点及企事业单位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管,落实技防、物防、人防措施,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确保重点单位和部位的安全。
2.深入排查整治治安事故隐患。强化对枪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易致爆原材料、散装汽油、放射物质等治安管控,强化对旧货市场和物流寄递渠道管理。加大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物流企业等容易滋生、藏匿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排查力度;对外地流动人员聚居和城乡结合部治安形势不稳定地区,有自制猎枪的农村地区、场所进行清理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对剧毒、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剧毒、放射性物品流入非法渠道;开展危险物品管控收缴统一行动,集中收缴一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弓弩等危险物品,切实堵塞治安安全漏洞,坚决防止发放生爆炸、中毒、辐射以及持械伤人等案(事)件。
3.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一是对各村(社区)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路政等部门深入村组,对各中心村(社区)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逐车清理排查,完善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路政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路政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县交通局管理我镇范围内的县乡、乡村公路,确保路产路权不受侵害。激情公路交通标志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现有公路上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在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对已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和已发出整改建议的隐患路段,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4.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老旧居民社区等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摸排,在检查中对各种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有无灭火设备等进行逐一检查,做好登记。
5.加强教育领域监管整治。积极会同县教体局、公安部门、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卫计局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逐一梳理检查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等。集中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发现与学校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做好稳控化解工作,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防力度,分时段疏导交通,校园安保人员要随时关注学生上下学周围情况,禁止学生在校门口或校园周边聚集,一旦发现,及时疏散,如有聚众斗殴等苗头,及时处置。严格执行禁止在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开办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以及其他不适宜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黑网吧”,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经营问题。清理校园周边的摊点,对校园周边餐饮业重点检查,杜绝未成年涉入不良场所和关注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6.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积极开展辖区闲散青少年、失学儿童的摸排工作,逐一建档登记。以帮助就学就业为重点,对闲散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制定教育、培训、就业等帮扶政策措施,落实“一对一”、“多对一”关爱帮扶机制,提高帮扶质量,对因贫失学的青少年,实施社会救助,帮助尽早回归校园,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加强治安突出问题整治。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行业的管控。一是会同文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开展查缉行动,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等非法经营的行业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器材设施,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对硬件设施、消防安全、经营人员等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业场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吊销营业执照。二是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等特种行业的清查管控,堵塞管理漏洞,切断销赃渠道。三是加强夜间娱乐场所管理。落实网吧(营业时间至24:00)、酒吧和KTV(营业时间至凌晨2:00)夜间营业时间规定,对管理制度及处罚事项要宣传到位、告知到位。
2.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集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隐藏在娱乐服务场所内卖淫嫖娼、赌博和吸贩毒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娱乐场所组织、强迫、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犯罪活动、聚众赌博犯罪活动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滋生治安案件的土壤,消除安全隐患。各村(社区)在摸排各类隐患时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告知辖区派出所处理。
3.深入排查整治治安乱点。重点整治中心村、供港蔬菜基地出租房屋等治安乱点,会同县公安部门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整治力度,坚决打掉赌博窝点、黑网吧等违法场所,集中查处“黄赌毒”案件,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四)提升立体化巡防水平。
1.进一步做好网格巡逻防控工作。一是做好日常巡逻防控工作,提高街面见警率、盘查率和管事率。要坚持严查严管,在重点地区发现可疑人员,要一律进行严格盘查,依法果断处置。同时把人力巡逻和视频巡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人机互动,及时发现、跟踪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完善各村(社区)巡摩队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逻。深化网格化巡防,将日常巡逻工作常态化,提高显性用警,扩大巡防范围,提高管事率、查处率。加强“商圈”、“医圈”、“校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地区巡逻防范,形成紧密相联的治安防范网络。
2.加强基础巡防力量建设。围绕我镇中心村和小城镇建设,摸清辖区的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布置警力和开展时段巡逻。积极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推动建立以派出所为主体,站所(中心)、村、社区、各企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群防机制,切实建立企业单位保点、社区村镇管面、警方控线的治安防控格局。
(五)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安防工作。
在中心村建设方面,要提高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规范和落实物业管理制度,明确物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定期不定期监督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监控设施有效利用率,对监控系统损坏或未接入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小区,属于物业公司维修的,告知整改,属于县级部门的,村(社区)要层层上报情况,直至维护或接入公安视频监控系统。部署技防监控要到位,不留盲区指导各中心村加强门卫值守、夜间巡逻等“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结合治安巡防等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六)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1.加强排查登记。全面摸底排查,强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和登记录入比对工作,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率达到98%。以中心村、出租房屋、中小旅馆、闲置厂房、废品收购点、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容易落脚的重点区域、场所,采取高密度、多回合的集中清查、日常治安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底数和相关信息。掌握辖区内“三无”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逐一网上对比。特别对流动人口聚居地要采用实名制信息采集,将采集到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比对违法犯罪,做到电子和纸质档案同步进行。
2.强化动态管控。一方面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信息研判等办法,有侧重点地把高危人员作为重点,及时查清掌握真实身份、活动轨迹,辖区派出所与镇党委、政府加强沟通联系,协作配合落实管控措施。二是根据辖区治安形势的时空变化特点,积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计局等部门,适时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减少、消除治安和安全隐患。
3.严厉打击惩处。一是严肃查处违反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发现不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人员、不落实治安责任的用工单位或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限期改正,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居住证申领办法》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对排查发现出租房屋是用于传销、组织邪教活动、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要追究出租房主相关责任。三是大力宣传租赁房屋房主的权利和义务,及租赁房屋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持续保持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会同县公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优势兵力,针对“两抢一盗”、侵财类犯罪(如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如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深挖线索、及时布控、快侦快破、有效维稳、加大宣传,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遏制和减少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各站所(中心)、村(社区)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苗头要及时提供情报,做好日常对群众宣传。
(八)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全面开展“逢嫌必检”,加大对吸毒人员排查、收戒工作,保持“大收戒”常态化。一是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深挖线索,切断周边地区毒品向我镇渗透通道。二是联合县公安部门开展进村(社区)入户行动,采取面见的方式,摸清各辖区吸毒人员底数,并登记造册,落实戒毒管控措施,发挥中心村戒毒(康复)服务站作用,强化社区戒毒人员“红黄蓝绿”四色动态管理工作模式,细化社区戒毒人员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戒毒人员康复率,降低复吸率,帮助其尽快回归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中。
(九)做好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
1.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和帮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司法所、派出所要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挥人员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涉邪教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逐一查清居住、工作、生活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分类施教、“四色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防止漏管、脱管、管理不严的问题出现。
2.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联合县民政局、卫计局、公安局、残联等单位集中开展精神病人摸排工作,对新增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录入,核查既往病史患者。按照精神障碍登记的不同,合理进行管控和救治。全面摸清全镇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更新电子信息系统、落实包保责任。一方面,继续实施居家看管模式。另一方面,积极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申请低保或予以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帮扶。按时给精神病人发放药品,每月及时上报病例用药随访情况及病人死亡情况,确保信息互通,情况互明。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站所(中心)、村(社区)要高度认识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性,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打击整治和治安防范取得实效。
2.狠抓执行,落实措施。各站所(中心)、村(社区)要立足本职,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紧盯目标任务,“抓长、抓细、抓常、抓基础”,通过强化逐条工作措施,推进打防管控常态化,确保各项措施持续深化,扎实有力。
3.协作配合,整体推进。镇党委、政府要发挥抓总作用,加强同各村(社区)的沟通协调,主动争取支持和帮助。认真履职,积极配合开展各领域专项行动,落实防范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百天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4.强化督导,推进落实。镇综治办将适时召开推进会议,同时,不定期督查相关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对于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对不配合、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工作进程的,运用综治建议书,提请镇纪委约谈追责的形式进行督导。
5.营造氛围,宣传到位。各站所(中心)、各村(社区)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公示栏、广播、微信等渠道及时动态反映工作成效,提高群众对百日行动的知晓率,持续营造声势,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维护全镇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
  6.信息反馈,总结经验。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针对各项任务开展的活动要及时报送信息,每月至少上报信息1篇于镇综治办,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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