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关于推行党员教育管理星级“积分制”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办公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深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永党组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镇2016年创新实行党员“五类”积分管理经验,制定本方案 。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安排,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分类积分、星级考核,典型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强化党性”的原则,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群众公认、务求简便易行,全面推行党员星级“积分制”管理,以星级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全面提高我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推行党员星级“积分制”管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决议,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村规民约,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做到遵规守纪、公私分明、干净做事、勤俭节约。
——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自觉讲奉献、有作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树立和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二、适用对象
(一)积分对象。党员教育管理星级“积分制”适用于全镇所属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二)党员分类。针对不同领域,按照职级、岗位特点、职业属性、年龄阶段等将党员进行六类管理。机关党支部所有党员进行A类管理;农村党支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监会成员进行B类管理;农村无职党员进行C类管理;流动党员进行D类管理;年老体弱党员进行E类管理;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进行F类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农村党支部年龄在60岁以上的党员、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同意并公示,报镇党委备案后,可不参加星级积分制管理,根据民主评议和日常表现情况确定等次;党组织应指定党员定期联系走访,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对流动党员,本着符合条件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地党组织,不再接受村级党组织的积分制管理;对本人不愿转走,却又难以正常参加村党支部活动的流动党员,要在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通过支持集体公益事业和村经济发展,要通过电话、微信群、书面材料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及表现情况。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可参照党员星级积分制的做法进行管理。
三、积分内容
党员星级积分实行季度积分,每季度总分为100分,由教育积分、实践锻炼积分、奖励分、处罚分四部分构成,教育积分为60分,实践锻炼积分为40分,奖励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处罚积分标准各支部召开支委会自行确定。
(一)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积分标准
1、教育积分(60分)。集体学习30分,每月参加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得10分;“三会一课”30分,支部委员参加党员大会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讲党课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参加支委会单次得分4分,封顶12分;普通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讲党课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参加党小组会单次得分4分,封顶12分。
2、实践锻炼积分(40分)。承办业务20分,参考每季度预安销号、三定两评一应用情况进行打分。起草文稿20分,参考每季度上报永宁政府公众网信息等情况进行打分。
3、奖励分。受到表彰奖励的,根据表彰奖励的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处罚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因工作出现失误、延误、错误被问责的,进行罚分,标准自行确定。
(二)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积分标准
1、教育积分(60分)。集体学习30分,每月参加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得10分;“三会一课”30分,支部委员参加党员大会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讲党课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参加支委会单次得分4分,封顶12分;普通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讲党课单次得分9分,封顶9分,参加党小组会单次得分4分,封顶12分。
2、实践锻炼积分(40分)。参加义务劳动10分,化解矛盾纠纷10分,扶贫济困10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3、奖励分。受到表彰奖励的,根据表彰奖励的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处罚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因工作出现失误、延误、错误被问责的,进行罚分,标准自行确定。
四、积分程序
党员教育管理星级积分制由各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中要积极搭建平台,设计积分项目,特别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行农村党员“亮身份、做表率”,引导党员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实行“一册一牌”管理,为每名党员建立“星级”积分册、挂“共产党员户”牌,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作出具体承诺,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进行公示,督促党员履行承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教育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公益岗、组织义务劳动、实施志愿服务项目等方式,引导党员认领服务、展示形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专人统计。各党组织设专人对党员每月积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对党员个性类积分,需党员本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对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村党组织及时进行登记,每季度末合计季度积分。
2、组织审核。村党支部每月25日利用民主议政日召开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监会成员参加,镇党建指导员或包村干部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党员季度积分要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微信群、手机短信平台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党组织反映,村党组织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无异议后报镇党委备案。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组织将每名党员每个季度的合计分进行汇总,四个季度的平均积分为党员年度最终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进行反馈,接受党员监督,无异议后报镇党委备案。
五、积分运用
注重积分结果的运用,是党员星级积分制管理推行的关键。对党员按照五个类别进行星级积分制管理,将分数划定到具体的类别中,包括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带头发挥作用等方面,主动学习提高、带头服务群众、婚丧嫁娶不能移风易俗、大操大办等具体项目分别有对应的积分分值。根据年终党员积分综合排名情况,年积分60—70分为一星级,71—80分为二星级,81—90分为三星级,91—95分为四星级,95分以上为五星级。对评上五星级的党员,将由镇党委予以通报表扬,作为年终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的建议人选,对一星级党员,由村党支部进行教育整改;对年内积分少于55分的党员,视为不合格党员,由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积分少于55分的零星级党员,按照不合格党员程序处置。预备党员,年内积分达不到80分的,延期转正。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实行一票否决制:(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3)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预备党员按程序取消相应资格,正式党员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处分期满积分80分以上的,恢复党员权利。
六、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推行党员教育管理星级积分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管党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并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分类指导。镇包村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党员年龄、身份、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的不同,可按村队干部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不同类别,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务实创新。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务求实效,认真研究解决星级积分制管理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完善星级积分制管理办法,探索利用便捷的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要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大力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好典型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严格督查指导。各党支部要建立推行星级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对推行星级积分制管理党员要建立台账,镇党建指导组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促进会,并不定期随机抽查暗访,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进严重滞后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杨和镇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杨和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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