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和镇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
《杨和镇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计划》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杨和镇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杨和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
杨和镇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维护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我镇再次实现自治区“平安乡镇”的工作目标,特制定2016年全镇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为主、重在治本”的综合治理方针,要在抓重点、求突破、创特色、出亮点、见成效上下功夫,着力寻求适合新形势下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努力创建“平安杨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平安杨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 毅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志星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王 妍 党委副书记
白晓峰 杨和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立军 纪委书记
唐学平 政府副镇长
周 文 政府副镇长
马小英 政府副镇长
李维新 武装部长
李 海 党委委员、综治中心主任
徐凤霞 杨和派出所指导员
杨丽萍 综治中心副主任
沈 青 杨和司法所所长
沈国军 惠丰村党支部书记
李凤霞 永红村党支部书记
李永新 观桥村党支部书记
马义明 杨和村党支部书记
康万林 东全村党支部书记
王 建 旺全村党支部书记
张洪宁 南北全村党支部书记
纳青峰 纳家户村村主任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由李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争取2016年底,全镇9个村达到县级“平安村”的标准;3所小学、1个医院达到县级“平安单位”标准;2个设施园艺基地达到县级“平安设施园艺基地”标准。全镇100%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一轮平安建设是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成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责任,确保创建任务的完成。
2、强化综治组织在规划建设。各村、各单位在3月底前按照镇综治委的要求,规范村综治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定、规范工作档案。
3、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治安巡防队的作用,以村警务室为平台,配合包片民警对辖区治安重点部位加强夜间巡逻防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镇村各单位的防范力度。增加防范覆盖面。各村、各单位要在群防群治工作中出经验、有亮点。培养典型,推广成功经验,推动群防群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4、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村、各单位一把手在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中承担的责任,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实行奖惩挂钩。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利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五、考核办法
1、新一轮“平安村”“平安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工作自下而上进行,逐级申报,逐级考核验收。“平安村”“平安单位”由镇综治中心初验申报,县综治委考核验收命名;过去命名的各级“平安村”、“平安单位”一律重新申请,重新验收。对达到市级“平安单位”“平安村”给予表彰奖励。不提请申报验收的村,年底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统一标准,严格验收。从今年起,凡达到县级“平安村”、“平安单位”由县综治委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委要求制定创建标准进行严格的考核,统一公示,统一命名,对突出的“平安村”、“平安单位”推荐给区、市进行区、市级考核、命名。今后,凡被命名为县级以上的“平安单位”、“平安村”,每年进行一次复核确认。今年六月初镇综治中心将对创建的“平安单位”进行初验,迎接县综治委的考核验收,请各村、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验收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