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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21-001/2018-1923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永宁县纪委监委 成文日期:2018-04-26
责任部门:永宁县纪委 发布日期:2018-04-26
名 称:关于全县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县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望远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中央、区、市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全县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市、县党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紧盯住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正风肃纪又反腐惩恶,既雷厉风行又久久为功,既治理表象又强化问责,促进各乡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确保到2020年我县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 治理重点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扶贫资金项目落实和干部作风,重点查处三个方面问题。

(一)重点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各乡镇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政策落实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干部人到心不到、得过且过、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规划论证不充分,盲目上项目,搞形象工程、应景工程、临时工程,以及重项目轻管理、有形式无实效,造成扶贫资金浪费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纪委监委领导对口联系贫困乡镇制度。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全县贫困村,落实包抓责任三年不断,加强对乡镇的贫困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具体指导、督导,对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每季度实地蹲点督导不少于5天。对问题反映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乡镇有针对性的“解剖麻雀”。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也要建立对口联系机制。    

 (二)加强对重点问题复查复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要逐件分类建立台账,每个问题线索都要跟踪要结果,每月对账销号,年度新反映的问题线索要查结清零。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纪委查结的案件,每年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重新复查复核;对2016年以来查实了结,但信访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每年要进行一次“回头看”,逐件梳理重新复查复核,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确保件件查实处理到位。

(三)实行两级直查直办。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区、市纪委监委移交的和反映乡镇、部门领导干部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以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问题和欺骗群众做假账、报假数、假扶贫的作风问题;直查直办基层纪委已经查实了结但重复访、越级访不断,乃至发生群体上访的问题。乡镇、部门纪检组织直查直办一般党员干部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四)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点穴式、突击式、蹲点式、交叉式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反映大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的专项督查。要结合实际开展机动式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以务实作风经常进村入户,到脱贫攻坚工作第一线深入摸排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化解矛盾。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委将会同财政、审计和扶贫等部门,组织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督查;发挥驻扶贫职能部门纪检组“探头”作用,各派驻纪检组每半年选3个部门就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督查;县纪委监委每年按照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做到三年全覆盖。

(五)落实定期报告和工作例会。2018年开始,各乡镇纪委和县有关部门纪检组每半年要向县委和县纪委监委专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分析本乡镇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乡镇党委及有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县纪委监委每年召开两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或问题通报会,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六)畅通信息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化科级手段,有效采用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等基层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县纪委监委统一规范便民监督卡,由各各乡镇、村负责发放贫困群众人手一张,公开自治区、市、县三级举报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话,实现群众举报“一键通”、信息“直通车”。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第一时间处理。

(七)优先查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县监委加大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力度,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性质恶劣、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严查快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八)大力推进“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注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试点推行“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利用手机,PC端共用一套大数据平台,将村务财务状况直接公示到队、户、人,实施对比监督。村民通过手机微信全面了解和掌握村务、财务收支情况。从源头遏制村镇干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问题,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扶贫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九)强化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将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进行问责。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主阵地”的作用,采取务实有效,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查处行动。针对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违纪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凡是本乡镇发生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置若罔闻、查处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乡镇纪委要追究其监督责任,把责任倒逼机制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彻底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

(十)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县纪委监委将通过微信平台、文件、电视台等形式,加大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力度,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县纪检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严格监督、严肃问责。县纪委监委将采取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推进不力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二)密切协作配合。全县纪检组织要主动与党委、政府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系统内部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做好牵头抓总、督办督查、调研指导等工作;信访部门要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建账、对账销号和综合分析工作,为专项治理提供信息支持;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系地区和扶贫等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案件督办、业务指导等工作;宣教、巡察、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据本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推动督导。各乡镇纪委、部门派驻纪检组要积极督导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将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化建设,在扶贫领域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为实现阳光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四)改进工作作风。从县纪委监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附件:永宁县纪委监委领导对口联系建档立卡乡镇名单

      

                  中共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