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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精心谋划、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永宁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评审工作。
自评审工作启动以来,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部门及非遗传承群体积极响应、踊跃参与。经严格的申报与资格审查,最终8个项目、27名个人、6个基地提交的材料符合申报要求。评审全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资料审核、专家评审、作品展示、现场考核、实地考察等多道严谨程序,对申报对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评估。
评审过程中,由区市级综合类、音乐类、食品类、医药类专家库遴选的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围绕项目文化价值、传承谱系、保护现状,传承人的技艺水平、行业影响力、传承育人成效,以及传承基地设施条件、活动开展情况等核心要素,进行细致考察与深入研讨。经多轮严格评审,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基地脱颖而出。
此次拟确定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基地,深深植根于永宁县本土文化沃土,地域特色鲜明,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传统技艺类项目凝聚着永宁先辈的智慧与创造力,历经岁月传承至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凭借精湛技艺与坚定的文化传承信念,成为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力量;传承基地则通过完善的功能配套,为非遗的保护、传承、传播与创新发展搭建起坚实平台。
后续,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将依规对拟确定名单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正式公布名单并颁发相关认定证书。
此次评审工作的圆满完成,是永宁县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永宁县非遗保护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未来,永宁县文旅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完善非遗保护机制,深化非遗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特色文化新业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全新活力,打造永宁文化新名片,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文化动能。
来源: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王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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